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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公布(11月5日)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5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应急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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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应急调查中心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和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师(市)及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兵环发〔2017〕86号)相关要求,现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园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予以公布。


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6年11月5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公布表

序号

申请备案单位

预案名称

园区位置

风险级别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备注

1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含3号化工园)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三版)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包括南区(3.17km2),北区(9.81km2,含3号化工园)。南区东至滨水路、南至19连连队界线、西至西环路、北至清风路;北区东至纵二路、南至横一路、西至纵十二路、北至横七路。3号区面积9.98km2,四至范围东西至玛纳斯县界、南至147 团高标准示范农田边界,北至公益林边界。

较高风险

66002026B010006

2026.11.5


2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含2号化工园)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四版)

园区面积22.66km2(含2号化工园),东至外环路、南至北十七路、西至东二路和东三路、北至外环路。2号区面积20.3km2,东至规划东外环路、西至规划经二路,南至北纬八路,北至北外环路。

较高风险

66002026B010007

2026.11.5


3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含1号化工园)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四版)

园区面积38.28km2(含1号化工园),东至外环路、南至北疆铁路、西至石莫公路和东三路、北至北十六路。1号区面积7.37km2,东至东七路、西至规划泉一路、南至北十三路、北至北十五路

高风险

66002026B010008

2026.11.5


4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第二版)

开发区总面积68.5455平方公里,由二道湖工业园、骆驼圈子产业园、柳树泉产业园、新星轻工产业园及汽车产业园组成。二道湖西区面积37.5km2,南至花园乡,北至哈密铁路东站,西临红星一场场域边界,东至园林二场;东区(轻工产业园)面积3.46km2,北至兴业路,南与哈额铁路相邻,西部以规划科技大道为界,东至锦绣路;骆驼圈子面积13.27km2,西、南以兵地确权线为边界,北至220kV高压线路和现状耕地,东到二牧场场部边界;柳树泉面积9.63km2,东区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创新路,东至东环路;西区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东至东环路;新星轻工面积9.71m2,北起220kv哈疆线以南0.6公里处,南至G30连霍高速以北0.2公里处,西起规划西园路,东至规划东富路;汽车产业园面积9.96m2。

高风险

66002026B010009

2026.11.5


5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

化工园区总面积13.84平方公里,由二道湖、骆驼圈子、柳树泉组成。二道湖(1号区)南至外环南路,北至外环北路,西至外环西路,东至新城二路;二道湖(2号区)南至外环南路,北至锦绣路,西至新城大道,东至兴业五路;骆驼圈子(1号区)南至文明路,北至景华路,西至园区外环路,东至景业路西侧;骆驼圈子(2号区)南至S328 省道,北至景业路,东至景业路,西至景业三路。柳树泉南至南环路、长兴大道,北至北环路,西至创新路,东至科技大道、东环路。

高风险

66002026B010010

2026.11.5


6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

开发区面积13.8421km²,东邻喀和铁路,与41团草湖镇区相隔,南至青年团场,西至41团2连耕地,西北侧分布有鱼塘,北侧临近盖孜河。

低风险

66002026B010011

202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