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三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的公告
公告〔2026〕14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第十一条规定,新疆三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信息发生变更,向我局提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申请。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6607132503,许可证有效期为2025年8月29日至2030年8月28日。
经研究,我局同意新疆三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杨瑞琪变更为吴涛;住所由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办公楼工业大道18号-137号修改为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三路001号。其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