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新疆西域平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公告〔2026〕5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新疆西域平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到期换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新疆西域平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重新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613012101
法人名称:新疆西域平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食壮
公司住所: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二道湖工业园区
设施地址: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二道湖工业园区哈密青松建材有限责 任公司厂区内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类别:HW02医药废物(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除336-005-07),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除261-032-11、261-134-11、261-136-11),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除336-066-17、336-067-17、336-068-17、336-069-17、336-100-17、336-101-17),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31含铅废物(除900-052-31),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仅含092-003-33),HW34废酸,HW35废碱,HW38有机氰化废物(除261-064-38、261-065-38),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除261-086-45),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仅含321-002-48、321-023-48、321-024-48、321-025-48、321-027-48),HW49其他废物(除900-044-49、772-006-49、900-053-49),HW50废催化剂(以上均不含有反应性废物)
经营规模:协同处置危险废物5万t/a。(包括固态危险废物1万吨/年、半固态危险废物3万吨/年、液态危险废物1万吨/年)
有效期限:自2026年3月4日至2031年3月3日
兵团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