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智库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审核,有30名专家符合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智库聘用条件,专家详细信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1日,共计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系电话:0991-2890937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邮政编码:830017
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