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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兵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兵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兵团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3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法规与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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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规与标准处

各师市生态环境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科学技术局、 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兵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兵团生态环境局等14家单位组织对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配套文件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兵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兵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兵团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评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生态环境局     兵团法院     兵团人民检察院   兵团科学技术局 

兵团公安局        兵团司法局      兵团财政局       兵团自然资源局

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兵团水利局       兵团农业农村局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20257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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