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66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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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66万千瓦煤电项目 | 兵团准东产业园区二期将军庙片区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6台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抽凝式间接空冷汽轮机组;配6台2230吨/小时高效超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全钢悬吊结构塔式或Π型锅炉。项目建成后,年最大发电量19800吉瓦时。项目总投资173.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3364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通过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设三级高效屋脊式除雾器、四层喷淋层和一层提效装置,该系统不设置GGH和烟气旁路;除尘器采用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协同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通过SCR脱硝系统处理,三用一备,每台SCR装置设一套完整的氨喷射系统,采用精准喷氨;汞及其化合物通过烟气脱硝+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协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由2座210米的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要求;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逃逸氨排放浓度执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的要求。1#和2#转运站各配套2个烧结板除尘器、3#转运站设1个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15米的排气口排放;碎煤机室粉尘采用“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米的排气口排放;煤仓层转运站配套2个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口排放;煤仓间粉尘经36个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后,经36根50米排气口排放;石灰石仓粉尘经4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20米排气口排放;3座灰库粉尘通过各自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20米排气口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②无组织废气:全封闭条形斗轮机煤场设煤场喷洒水装置,输煤系统采用封闭输煤并设置有喷雾抑尘装置;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皮带导料槽内及原煤斗落料口处设置微雾抑尘;燃煤输送栈道密闭,运煤系统中落煤管落差大的地方均设置缓冲锁气器;准东煤炭采用曲线输送带输送,输煤系统采用封闭输煤的方式;煤场出口处配备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对运输车辆的车轮、底盘、车身进行冲洗;汽车运输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在工艺布置中,煤的转运处尽量降低落差,推煤机辅助完成,全封闭条形煤场设煤场喷洒水装置;石灰石仓、灰库、脱硫石膏库等为封闭式料仓;石灰石采用汽车运输,尿素采用专用汽车运输进厂,尿素溶液采用储罐密闭储存,定期检修连接管及设备密封情况,规范操作流程,杜绝因操作不当产生氨的无组织排放且封存采取全密闭。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须按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在厂区进出口及厂内装卸场所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2)废水:项目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2×15立方米/小时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2×60立方米/小时的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澄清+气浮+过滤”工艺;建设6套处理规模为5吨/小时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采用“高温旁路烟道蒸干”的处理工艺;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2×15立方米/小时的含煤废水处理站,采用“电絮凝澄清+过滤”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回用于软化水系统、脱硫系统、输煤系统、除渣系统补水以及灰库加湿和煤场喷洒等;辅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超滤反渗透排水和空气预热器等设备冲洗排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回用于软化水系统、脱硫系统、输煤系统、除渣系统补水以及灰库加湿和煤场喷洒等;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高含盐废水进入废水零排放系统,产生的冷凝液与超滤处理系统废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经煤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除渣系统补水以及灰库加湿和煤场喷洒等;脱硫废水排入废水零排放系统;锅炉酸洗废水由酸洗公司在项目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酸洗废液由酸洗公司回收;其中回用水水质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要求。(3)噪声: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汽轮机、风机、磨煤机等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风机、泵类装置加装消声器;室内有噪声源的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墙体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在锅炉排气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送风机吸风口装设导流装置;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厂区新建一座24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脱硝废催化剂、变压器废油、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收集后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分类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新建3座3500立方米的灰库,总有效容积100立方米的渣仓,1座30立方米的石子煤仓,2座950立方米的石膏库。建设单位已与新疆越隆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燃煤飞灰、燃煤炉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综合利用协议,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石子煤优先综合利用,若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场分区贮存,运输过程采用全封闭罐车;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由厂家回收;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送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处置项目场填埋。(5)电磁辐射:变电站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千伏/米、磁场强度≤100微特斯拉)要求。(6)环境风险: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进行,装置设施之间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和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制氢装置区设置环形通道,便于急救车辆通行;氢气输送管道设置事故应急切断阀,防止泄漏的氢气遇明火爆炸;生产装置区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设置事故水管网;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设置单独的禁火区,并设置“严禁烟火”标识;用火必须办理用火证,设备操作、维护、检修作业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和工具,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在锅炉、汽机、除尘设施、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处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装置区,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事故水池,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厂区新建1座15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做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发生时产生的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调蓄送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妥善处理。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在750千伏变电站设置2个容积约12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在变压器底部设置一个贮油坑,贮油坑四周设置高出地面100毫米的挡油坎,贮油坑内铺设卵石,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置应急防护设施;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每个分区留有搬运通道;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在煤场、石灰石仓、灰库、渣场、危险废物贮存库、脱硫石膏库、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2个月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脱硫脱硝、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7)温室气体排放:(1)源头控制:选择性能好的主辅机;采用接近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燃煤;优化锅炉燃烧,提高锅炉效率,降低省煤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量;优化主蒸汽等管道的布置,减少管道阻力,提高汽轮机进口参数,达到提高汽轮机的热效率;要求加热器制造厂采用高效的高低压加热器结构,保证其端差在保证值范围内;机组各系统疏水根据其焓值接入到相应能量品质的设备和管道中,充分利用其热能;尽量保证机组的负荷率,高的负荷率才能发挥高效机组的优异性能;选用保温性能良好、节能效果稳定的保温材料;采用先进水平的优化控制管理系统,降低机组的各项能耗指标,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优化选择流量测量装置的型式,降低工艺系统自身的能耗损失,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流量测量装置优先选用节流压损小的产品型式;降低厂用电率以降低供电煤。(2)过程控制措施: 在锅炉运行过程中不断优化运行参数,加强炉墙保温质量、选取合适烟温、改进设备和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配套可再生能源比例,减少能源消耗;并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通过管理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排放。(3)末端治理措施: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项目统筹水、气、土、固废、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4)回收利用措施:项目预留二氧化碳接口,达产后因地制宜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8)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酸洗废水池、应急事故池、工业废水处理站、煤水处理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区、事故油池和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防渗区为煤场、灰库、渣仓、尿素车间、脱硫工艺区。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污水的跑、冒、滴、漏,杜绝污水的外溢现象,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和一次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 0991-289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