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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尔塔里木机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9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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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阿拉尔塔里木机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十二团,距阿拉尔市中心约12公里。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跑道向东延长400米至3200米;站坪向东扩建,新增4C类机位;对现状航站楼进行局部改造,新增面积757.18平方米;扩建特车库710.5平方米;配套建设空管、助航灯光、安防及消防救援等设施机场扩建后,旅客吞吐量达100万人次,货邮达2900吨,年飞机起降量11494架次。工程总投资249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6万元,占总投资的4.16%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中国民航四型机场建设行动纲要(2020-2035年)》和《新疆阿拉尔民用机场总体规划(2020 年版)》要求,符合《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项目实施将对周边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源头防控噪声污染,优化运行架次和时段控制。运行期在机场及其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声环境敏感点,开展长期跟踪监测,一旦发生噪声超过《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限值要求,及时采取减缓措施。配合第一师阿拉尔市做好机场周围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工作,严格控制规划居住用地向机场方向发展,依法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域。在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大于70分贝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施工期应采取有效噪声防治措施,尽量减轻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二)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机场绿化、灯光设计和运营期环境整治,减少对鸟类的吸引,采取科学驱鸟措施,以减缓对鸟类的不利影响。持续开展机场周围鸟类活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采取必要的鸟类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合理调配土石方平衡。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过程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落实防沙治沙措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措施。行李传送车、客梯车等场内车辆机械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辆。配套建设分布式能源体系,选用先进机型,降低燃料消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油库、加油站、供热等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四)严格水环境保护措施。机场生活污水、油库区含油废水等各类污(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分类收集处置。机场除冰作业,优先选用环保型除冰液和先进适用的除冰技术,航空器除冰废液经盖板管沟进入除冰液收集池,最终交由供应单位回收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要求。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机场建设和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导航台站、通信设施等电磁辐射水平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

(六)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机场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当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现有工程燃气锅炉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应依法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