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监管的建议
发信人:张英豪 发信时间:2024-08-23 14:04:31
来信内容:
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_您好 我们是上海闵行区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_是长期关注排污许可的环保组织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三条_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_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第四十一条_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落实情况的检查_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提交执行报告的及时性、报告内容的完整性、排污行为的合规性、污染物排放量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各项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上海青悦在最近对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的数据分析后发现贵地区有340家企业2023年度执行报告公开的排污信息存在以下问题 问题1未填写许可排放量_有实际排放量 问题2实际排放量大于许可排放量_疑似存在超量排污或许可排放量填写不准确 详细企业内容可联系青悦17761657272获取 特发此信_建议贵司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督促问题企业尽快整改_并对问题较严重企业进一步采取监管措施
回复内容:
您好,针对贵中心反映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40家企业2023年度执行报告公开的排污信息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将执行报告问题企业清单和整改要求及时反馈至相关师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核实,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迅速核实并对存在问题整改,感谢贵中心对兵团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帮助!
相关机构: 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4-08-30 11: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