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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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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828日我局拟对下列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828日-20249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1-289925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8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兵团卫视高清节目上星播出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西山西街南二巷1501号兵团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

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兵团卫视高清节目上星播出建设项目在现有兵团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73146.710秒,北纬434728.610秒。项目总投资47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0.3%

项目拆除现有7.3米发射天线,新建C波段直径12米的高清主用发射天线及天线罩、直径为9米的高清备用发射天线、直径为9米的标清备用发射天线。其中9米发射天线发射功率为150.66瓦,12米发射天线发射功率为119.67瓦,发射频率均在5.8-6.5吉赫之间,天线水平方向不转动为固定角度132.08°,天线发射角度为27.23°

配套建设高功放室、监测设备机房、监控室、UPS不间断电源室及配电室等辅助技术用房。改造原有机房280平方米,新建机房840平方米、消防水池120平方米、消防泵房90平方米、屋顶消防水箱间105平方米,配套供配电、采暖空调新风、消防、防雷、接地等附属设施。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得到合规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

(二)做好电磁环境防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的功率密度等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限值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提高防护意识,员工在巡检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天线发射方向500米范围内不再新增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方式,确保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发电机房、UPS室地面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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