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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第十一师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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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暨荒漠化综合防治大会精神,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兵团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十一师开展第一轮第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23日,督察动员会在十一师召开,督察组组长耿明杰、副组长罗洪明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第十一师党委书记、政委冷畅勤进行了进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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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明杰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2017811日至911日、2022325日至425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对兵团开展了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耿明杰强调,兵团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十一师,重点督察第十一师党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兵团有关工作要求情况。具体包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情况;国家、自治区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有关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冷畅勤表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十一师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激励十一师以更高标准履行好生态卫士职责,推动十一师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一次机遇。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诚恳接受督察,全面配合督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真实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确保督察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求真务实,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督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整改到位,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会上,罗洪明围绕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代表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及廉政相关要求作了表态。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十一师有关领导同志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兵团新型建材经济技术开发区,师直接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兵团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48239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1-6686100,设立邮政信箱: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1067号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10:0022:00根据兵团党委、兵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兵团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十一师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