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2024年5月15日至6月3日,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一师阿拉尔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月21日,督察意见反馈会在阿拉尔召开,督察组组长强始学反馈督察意见,吕春生同志对督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党委书记、政委丁翊强作表态发言,第一师阿拉尔市党委副书记、师长,市长肖勇主持会议。
自5月15日进驻第一师阿拉尔市以来,督察组调阅文件资料600余份,个别谈话33人,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38件,对16个团场、园区开展下沉督察,检查各类点位190余个。督察发现,第一师阿拉尔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自然生态保护问题较为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仍需加强等5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应在收到督察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兵团党委、兵团,抄送兵团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公室,整改方案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兵团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督察组向第一师阿拉尔市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问题线索。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第一师阿拉尔市将按照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