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公示
(2024年4月1日-4月8日)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审核,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991-2890427。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辐射工作
种类和范围
业务类型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19号
使用II类、III类射线装置
重新申领
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