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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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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第三师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坂山工业园区化学纤维制造区,你公司1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以下简称现有项目)预留空地内。在现有项目基础上,扩建3万吨/年生物质纤维素纤维生产线,副产元明粉(硫酸钠)22608/年。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座长丝车间(2#3#4#长丝车间)、1座成品仓库、1座原液车间、2座氢氧化钠储罐、2座硫酸储罐、2座二硫化碳储罐;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6000立方米/日扩建至200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不变;脱盐水站处理能力由8000立方米/日扩建至18000立方米/日;其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工程总投资1613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86万元,占总投资的2.59%

二、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第三师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液车间黄化、溶解、脱泡废气酸站高位槽、真空泵脱气,调配间、酸液接受槽、滤器反洗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项目冷凝回收+高浓度含硫废气生物处理工艺处理;2#长丝车间纺丝废气采用高密度菌阵生物处理系统处理。上述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依托现有项目排气排放。3#4#长丝车间纺丝废气均采用高密度菌阵生物处理系统处理,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强化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原液车间主要设备采取密闭措施,纺丝车间均设置负压空调系统,二硫化碳储罐采用氮封保护,车间设置机械通风系统,物料运输使用篷布遮盖确保厂界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酸性循环系统排水回用于酸浴工段。纺丝车间一道水洗废水进入园区高盐废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浓水经厂区闪蒸系统蒸发结晶后,母液回用于酸站,元明粉(硫酸钠盐)回收作为副产品外售;剩余出水回用于纺丝水洗工段。

原液车间粘胶废水、纺丝车间其他水洗废水、酸站滤器反冲洗废水、元明粉回收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棉浆粕和粘胶纤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4349-2021)表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远期排放限值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与经隔油沉淀处理的食堂餐饮废水、生活污水、脱盐水站排水、闪蒸系统冷凝水一并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入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高盐废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你公司现有项目废水不再单独排入达坂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与本项目废水一并处理排放。

(三)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各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水池、废气治理区、污水处理站、废水管道进行重点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监测计划。利用现有项目已设置的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跟踪监测。在项目区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监测。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妥善处理处置。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项目已建危废暂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

一般固废中废丝、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膜由厂家定期更换。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图木舒克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五)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危废暂存库内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设置标识、建立台账管理制度。

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系统,自动监测罐内液位高低。各罐区周边均设置围堰,并设置备用罐,泄漏料液经收集送备用罐回收利用闪蒸系统故障时立即启用备用闪蒸系统;元明粉回收系统故障时须立即停产,残留液体暂存于回收系统严禁外排。

依托现有项目事故水池,事故解除后,事故水池废水调蓄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并定期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八)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规范污染物排放口的设置。厂区废水总排口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数据不允许经工控机处理,须直接采集传输,在线设施须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厂区进出口、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罐区等关键环节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九)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39-2020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应积极配合第三师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快推进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高盐废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项目投运后依托途径通畅。达坂山工业园(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高盐废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本项目不得投运。你公司要采取严格的运行管理措施,确保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水质满足纳管要求。

五、该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投产后35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我局委托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九、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