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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办公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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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人事处)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公布及后续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12月8日18时起,考生可登录智联招聘招考平台(网址:https://shengtaihjj.zhaopin.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合格分数线为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未达到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2023年12月8日18时起,考生可查询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5日,每天10:00-19:30(北京时间,下同)。

(三)资格复审方式

考生将资格复审材料以压缩包(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形式发电子邮件到各招聘事业单位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由各招聘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考生将复审材料上传后,务必电话确认。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复审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背面同时打印在一张A4纸上);无身份证者,须提供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职位要求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择业期内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考生应提供由保留档案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佐证材料。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递补

(一)递补人员确定:招聘职位如果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二) 递补时间:2023年12月16日至19日,每天10:00-19:30。

(三)递补方式: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将资格复审材料以压缩包(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形式发电子邮件到招聘事业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考生将材料上传后,务必电话确认。

(四)递补需提供的材料:与资格复审需报送的材料一致。

四、面试有关事宜

在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审核后,兵团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信息,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兵团生态环境局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93。


附件:1.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表.doc

         2.各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材料接收指定邮箱及联系方式.doc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