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第十四师昆玉市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7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十四师昆玉市开展第一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月27日,督察动员会在昆玉召开,督察组组长强始学、副组长吕春生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书记、政委蒋欣进行了进驻动员。

1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第十四师昆玉市动员会召开)

强始学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和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和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自治区和兵团开展了两轮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兵团工作汇报会后的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努力建设美丽兵团。

强始学强调,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第十四师昆玉市,将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重点督察师市党政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情况;国家、自治区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有关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以及整治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

蒋欣表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师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激励师市以更高标准履行好生态卫士职责,推动师市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的一次机遇。各团场(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把自觉接受、主动配合督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诚恳接受督察,全面配合督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提供情况全面真实,反映问题实事求是,确保督察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求真务实,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督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整改到位,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会上,吕春生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政相关要求,接受被督察师市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第十四师昆玉市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昆玉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玉都街道主要负责人等现场参加会议,各团场(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安排,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3年8月27日—9月1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03-7821864,专门邮政信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昆玉市A03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10:00—22:00。根据兵团党委、兵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第十四师昆玉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师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