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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严禁“一刀切” “滥问责”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督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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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督察办

经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第十师北屯市和第十四师昆玉市,开展第一轮第四批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扎实有效做好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近日,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师市,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按照要求,有关师市在督察进驻期间,应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赢。

根据规定,有关师市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督察组与有关师市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需要双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共同推进,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本次督察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融合。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安排督察接待和督察保障工作,能从简的一律从简,能简化的一律简化,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按照《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督察组及其成员执行督察纪律情况的监督。有关师市要督促师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真实情况,推进整改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共同营造良好的督察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