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乌—昌—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23年7月31日—8月1日,自治区、兵团联合召开“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调度会议,通报《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刚,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刘新建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会前,自治区、兵团分4组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八师石河子市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了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和农业散煤治理、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区域750千伏骨干电网建设、铁路专用线和煤炭运输廊道建设、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等工作,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亮点措施及存在问题。并集体赴八一钢铁、国能新疆化工、华电阜康发电、阜康天山水泥、信发铝业5家企业开展了现场交流学习。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深刻领悟切实贯彻“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的指示精神。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按照自治区和兵团的部署要求,聚焦各项任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区域空气质量年度改善目标,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下一步,兵团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此次调度会议精神,切实树牢“兵地一盘棋”思想,坚持联防联控,严格按照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要求,合力攻坚全力落实,全面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2023年行动落实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