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10日兵团生态环境局辐射处受理 第十四师皮山农场文化建设提升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89925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兵团生态环境局
邮编:8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 新疆兵团第十四师皮山农场强国路 1 号 | 第十四师皮山农场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 新疆中科同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10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