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10个城市中共建有环境空气自动站点14个(新星市还未建站),其中国控站点5个(五家渠市2个、石河子市3个),省控站点9个。空气自动站每日24小时连续运行,监测指标为PM10、PM2.5、SO2、NO2、O3、CO。
兵团共有59个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其中共有30个国控断面(点位),29个兵控断面(点位)。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2月,10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43.4%,同比下降8.0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1.8%,同比下降13.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2023年2月,兵团重点城市五家渠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25.0%,同比上升17.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6.4%,同比下降25.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44,同比下降24.7%。石河子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25.0%,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9.3%,同比下降17.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22,同比下降14.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兵团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好至差排名依次为:北屯市、可克达拉市、双河市、胡杨河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图木舒克市和昆玉市因受沙尘影响较大,不参与排名)。
(二)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2月,兵团10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39.8%,同比下降14.5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8.7%,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
2023年1—2月,兵团重点城市五家渠市优良天数比例为15.3%,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57.6%,同比下降13.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0.41,同比下降16.4%。石河子市优良天数比例为20.3%,同比上升11.8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52.5%,同比下降10.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9.66,同比下降6.8%。
二、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2月共监测23个断面(点位),具体为14条河流19个断面和3个湖库4个点位。监测的23个断面(点位)中水质优良(Ⅰ~Ⅲ类)占比91.3%,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占比4.3%,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其中监测的14条河流19个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占比100%,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监测的3个湖库中,1个湖库水质状况为良,1个湖库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1个湖库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
2023年2月,依据国控断面(点位)监测数据,兵团师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第二师、第七师、第四师、第三师、第五师、第一师、第八师、第六师。
(二)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1—2月,监测的断面(点位)中水质优良(I~III类)的断面(点位)占比89.7%,同比下降6.2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点位)占比3.4%,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