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5号)、《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固体函〔2022〕499号)》和《兵团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兵环发〔2021〕42号)有关要求,兵团生态环境局受理了新疆旺达浩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玖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新疆骆蓄贸易有限公司4家试点单位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申请。经审查,同意4家单位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并统一换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新疆旺达浩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6601103101
单位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十团15连原老监区东面平房
法人代表:李亚运
设施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15连原老监区东面平房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废物类别:900-052-31废铅蓄电池
经营规模:收集转运1000吨/年(贮存规模30吨)
有效期限: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新疆鑫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6612023103
单位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区金环路527号院内1栋
法人代表:王龙
设施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环路527号新疆顺鑫源土工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废物类别:900-052-31废铅蓄电池
经营规模:收集转运1500吨/年(贮存规模30吨)
有效期限: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新疆玖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6608013104
单位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工业园区北七路11-3号干燥车间
法人代表:解晋
设施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工业园区北七路11-3号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废物类别:900-052-31废铅蓄电池
经营规模:收集转运30000吨/年(贮存规模300吨)
有效期限: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新疆骆蓄贸易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6612023105
单位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环路527号院厂房内1车间
法人代表:张宏
设施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环路527号院厂房内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废物类别:900-052-31废铅蓄电池
经营规模:收集转运15000吨/年(贮存规模100吨)
有效期限: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