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聚丰新能源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 聚丰新能源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28日-202311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89021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83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聚丰新能源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rar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胡杨河聚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1228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