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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重新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水气土生态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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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气土生态环境处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兵团生态环境局受理了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石河子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因增加危险废物类别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3家单位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石河子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重新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一、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6606032101

单位住所:新疆五家渠市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工一路7号

法人代表:黄泽华

设施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工一路7号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废物类别:HW03、HW04、HW06、HW07(除336-002-07、 336-003-07、336-004-07、336-005-07)、HW08


(除071-002-08、072-001-08、398-001-08)、 HW09、HW11(除252-007-11、252-010-11、252-013-11、451-002-11)、HW12(除264-002-12、264-005-12、264-006-12、264-007-12、264-009-12)、HW13(除265-102-13)、HW16、HW17(除336-053-17、336-060-17、336-061-17、336-067-17、336-068-17、336-069-17、336-100-17、336-101-17)、HW19、HW22、HW23、HW25、HW27、HW28、HW32、HW33、HW34(除251-014-34、900-303-34、900-349-34)、HW35(除193-003-35、221-002-35、900-399-35)、HW37(除900-033-37)、HW38、HW39、HW40、HW45、HW46、HW47、HW48(除091-002-48、321-004-48、321-006-48、321-008-48、321-016-48、321-017-48、321-018-48、321-019-48、321-020-48、321-022-48、321-029-48、321-034-48)、HW49(除900-044-49、900-053-49)、HW50(除900-048-50)。

经营规模:利用有色金属废催化剂2万吨/年、其他含有 色金属危险废物3.65万吨/年、废酸1.8万吨/年、废碱1.4万吨/年,处置有机废物和废药品等危险废物0.95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1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0日

初次发证日期:2015年12月28日

二、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6607132101

单位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法人代表:马协平

设施地址: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900-407-06);HW11精(蒸)馏残渣(261-106-11、261-128-11、261-129-11、261-130-11、261-131-11、900-013-11)。

经营规模:有机混合料17万吨/年(杂醇油料4万吨/年、DMC料4万吨/年、苯乙烯料1万吨/年、乙二醇精馏液2万吨/年、BDO精馏液6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2年2月11日至2027年2月10日

初次发证日期:2021年3月2日

三、石河子市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6608012101

单位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北二十八号小区5号

法人代表:张潮晨


设施地址:第八师石河子市北工业园区北十二路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废物类别:900-404-06(仅限主成分为粗碳酸二甲酯的危 险废物)、900-405-06(仅包含900-402-06中所列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261-032-11、900-013-11、900-039-49。

经营规模:工业废料约3万吨/年(粗碳酸二甲酯及其蒸 馏残液1.3万吨/年、聚氯乙烯高沸物及其蒸馏残液1万吨/年、粗草酸二甲酯0.04万吨/年、废沥青0.14万吨/年、废活性炭0.01702万吨/年)。

有效期限:2021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7日

初次发证日期: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