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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生态环境局开展《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修改单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水气土生态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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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气土生态环境处

    为加大《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修改单宣贯力度,促进上游酒企、下游污水处理厂共赢,2021825日兵团生态环境局水气土处赴第四师开展酒类行业标准修改单宣贯调研帮扶工作。

生态环境部202012月发布的《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修改单,明确了酒类制造企业可与下游污水处理厂协商约定间接排放浓度限值的规定。一方面,酒类制造企业执行约定的浓度限值,有利于降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另一方面,酒类企业废水中易降解有机物含量高,可为污水处理厂稳定补充优质碳源,提高氮磷去除效率,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稳定发挥减排效益。

调研组会同第四师生态环境局到可克达拉城市污水处理厂、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向企业宣传酒类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实施的意义,就修改单在兵团的推广、落地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下一步兵团生态环境局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宣贯培训力度,及时解决标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早释放政策红利,降低兵团酒类制造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提高污水处理厂氮磷脱除效率,促进经济与环境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