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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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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2890219(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处)

传    真:0991-289041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新疆兵团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0002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    件: 兵环审〔2019〕2号关于新疆久塔锦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