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兵团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全面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开展建设项目环评申报、受理和审批。建设单位依据国家及兵团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相关规定,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114.251.10.205/#/eia进行环评申报。
咨询电话: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0991)2890219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附件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建设单位申报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