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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5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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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为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兵团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全面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开展建设项目环评申报、受理和审批。建设单位依据国家及兵团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相关规定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114.251.10.205/#/eia进行环评申报

咨询电话: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0991)2890219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附件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建设单位申报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