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环发〔2020〕26号
关于印发《兵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管理办法(试行)》和《兵团重点排污
单位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管理考核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师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兵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准确,我局组织制定了《兵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兵团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兵团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兵团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运维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兵环发〔2020〕26号)
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