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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1)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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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兵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保障兵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安排部署,兵团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促各级环保、水利部门认真排查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积极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现将2018年兵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的重要任务,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标志性战役之一。兵团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兵团党委孙金龙书记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上批示“兵团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落实”,彭家瑞司令员批示“事关三大攻坚战,要按要求抓好落实”2018330日,兵团办公厅印发了《兵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新兵办发〔201824号),要求兵团各级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同时,要求各师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水源保护区,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按期开展整治工作,定期上报整治进展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兵团的定位要求以及兵团各师市、团场(镇)实际授权情况,兵团无地级市水源地。兵团师市级(县级)水源地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各团场(镇)级(乡镇级)水源地则不在此次专项行动清理范围内。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兵团自加压力,对辖区内所有师市级和团场(镇)级地表水水源地均进行了排查,开展了全面清理整治工作。

(二)采取综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查督办。20188月,兵团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兵环电〔201856号),并于20188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行动。检查组分别核查了各师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对兵团所有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水源地存在标识标牌不符合技术规范、环境问题清查不彻底、清理整治进展缓慢等问题,分别向一师阿拉尔市、二师铁门关市、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师可克达拉市、九师、十师北屯市、十三师、十四师昆玉市等8个师市进行了反馈,下发了《关于反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函》,要求各师市立行立改,立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强化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所有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有效纠正了各师市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定期调度,及时通报。按照《关于做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0号)的要求,兵团环保局按月对各师市水源地清理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及时将调度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师市进行通报。为确保调度情况真实准确,各师市水源地清理整治进展情况均由师市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师市党委办公室和师市办公室公章后,上报兵团环境保护局,再经兵团领导审示后,以兵团办公厅名义上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报《兵团日报》和兵团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注重舆论宣传,提高公众认识。兵团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加大与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力度,通过广泛的新闻宣传报道,大力宣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切实引导兵团广大干部职工关心关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20184月至12月期间,在报纸、期刊和门户网站上,共计刊发兵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有关新闻报道和《兵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兵团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情况统计表》70篇信息。其中,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报《兵团日报》刊登23篇,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各师市按照兵团统一安排部署,分别制定了本师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师市和团场(镇)根据本辖区内集中式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按照“一源一策”的要求,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落实了整治工作经费。针对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居民搬迁、违法建筑拆除等重点难点问题,各师市分别采取召开专项问题整治工作现场会以及公安、法院、民政、环保、水利等部门联合办案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师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排查不彻底、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截至201812月,兵团应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的7个师市级(县级)地表型水源地,已有6个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第八师石河子市北区水厂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整治工作正按时序进行。不纳入本次地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8个团场(镇)级(乡镇级)水源地,已有5个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剩余3个水源地完成建设施工进度75%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展兵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兵团各级进一步强化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意识,水源地内违法违规项目得到有效清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进一步加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特别是各师市还普遍存在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缺少专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技术力量、装备,水质预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这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定期监督检查攻坚战实施进展情况和成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同时,要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各师市考核工作内容,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形成共抓饮用水源大保护的联动格局。

(二)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兵团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定期评估固定源、非点源和流动源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的环境风险,落实防控措施,消除环境隐患。强化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机制,推动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三)保障资金,落实管理。严格督促各师市进一步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监管所需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同时,强化保护区内界桩、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标志标牌的维护管理工作,显著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印发宣传资料、政府网站公开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重视、支持和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督。提高公众饮水安全防范意识,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转变为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全民行动。及时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已完成整改任务师市的相关经验,积极推广工作亮点、经验和做法,不折不扣坚决完成好整治任务,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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