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环发〔2017〕225号
关于调度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各师建设局(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6〕2064号),根据《2017年兵团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对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及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一场两地四区”)进行检查。
现请你局结合2017年日常双随机检查、纳污坑塘排查等工作,将“一场两地四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废水的违法行为,汇总填报2017年检查情况及相关地下水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见附件),并于2018年1月2日前将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典型案例报送我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昕昕 0991-4558635
电子邮箱:bthjjczd@163.com
附件:1.兵团地下水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
2.兵团地下水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环境违法案件
统计表
兵团建设局(环保局)
2017年12月28日
、
附件1
兵团地下水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检查类型 | 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 危险废物 堆存场 | 垃圾 填埋场 | 矿山 开采区 | 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 | 再生水 灌溉区 | 工业园区 | 其他(请标明具体类型) |
检查数量(个) | ||||||||
附件2
兵团地下水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环境违法案件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违法 问题概述 | 责令整改情况 | 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 | 企业整改及处理处罚落实情况 | 是否移送公安机关 | 公安机关处理情况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