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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环函〔2017〕59号 关于对转办环境信访事项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1日 信息来源:兵团建设(环保)局 编辑:环境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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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监察总队

兵环函〔201759

关于对转办环境信访事项的复函

环保部信访办:

贵办《环保部来信来访转送单》(第710号),我局已收悉。我局对此事件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八师环境保护局对此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自治区天山北坡经济带建设,整个乌一昌一石城市群(包括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及呼图壁县、玛纳斯县、沙湾县53县)范围内工业企业处于逐年增加状态,仅石河子周边就建有多个棉浆粕、工业硅、化肥、电解铝企业,污染排放物总量不断增加。尤其是今年冬季,该区域(含石河子市)空气质量下降,出现持续雾霾天气。

   二、具体整改措施

兵团环保局高度重视石河子空气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加强对八师石河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强化八师石河子市党委政府职责,落实师市党委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建设进程;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废气治理,不断提高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效率;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他机组和工业污染源实施全面达标排放等措施,着力解决八师石河子市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八师石河子市党委、政府按照兵团的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以下措施:八师石河子市党委、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体系建设,环保综合绩效考核分值权重由原来3分提高至5分,将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石河子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的年度环保奖励资金,用于表彰奖励环保工作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八师石河子市新一届党委班子,全面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第八次党代会、八届三次全委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决策部署,提出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着力打造一片蓝天,一泓碧水,一方沃土,努力建设显山、享水、秀城、融绿的生态文明石城。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提出按照一个环保底线不能让,两个能源所有权和经营权不能交,三个公益性民生事业不能经营的原则,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冬季雾霾治理工作,2017年第一季度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治霾工作任务,明确治理方向和治理措施。《师市党委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任务责任分解方案》中对2017年师市环保工作进行了明确任务分工。

(一)强化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

1.提高环境准入标准。按照区域同治整治要求,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印发了《八师石河子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八师石河子市扬尘及废气排放管理办法》、《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十三五环境同治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安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兵团环保局要求,编制完成《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2017年度环境同防同治实施方案(石河子)》(待批)。

2017年第一季度组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清查及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小散乱污企业排污情况。

2.强化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深入开展电力行业节能环保工作。2016年,八师石河子市完成辖区内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方案,并鼓励电力企业实行超低排放,严格落实能效对标,实施绿色电力能源调度,合理安排机组负荷。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比计划目标减少7.4%。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治理工作,完成近2000蒸吨锅炉提标改造任务。推广清洁能源,建成光伏发电企业3家,水电装机17万千瓦机组。推行气化工程,天然气普及率98.5%。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投资900万元建成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在城区主要道路洒水降尘,主干道机扫率达95%以上。加大对城市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的管控力度,对全市300余辆渣土清运车辆进行统一密闭改装并安装GPS装卸记录仪。施工场地硬化和绿化,清洗进出车辆,杜绝现场扬尘。在市区设置车辆限行、禁行、疏导标识,制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检查工作制度》,市区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已与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互通。加大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清理工作,2016年,按照计划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479辆。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八师石河子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雾霾治理工作,高度关注百姓呼声,多次组织召开雾霾治理专题会议,明确常委分工,督导抓好落实。邀请南开大学教授积极筹备石河子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搞清污染元凶。颁布印发《八师石河子市重污杂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协商方案》,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协商专家组,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流程。下发《关于加强冬季大气污染源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冬季雾霾天气环境监察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先后多次听取环保部门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报告,召开3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组织宣传部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开展夜间、节假日突击联合检查。2017119日,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全面实施工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限行,政府机关公务员禁车和免费乘坐公交车等措施。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总结并向自治区和兵团报告,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各部门应急方案。

(二)深入开展水环境治理

1.加强水污染防治。八师环保局制定并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开展十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转发《关于开展十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团场、镇、园区对所辖区域开展十小企业排查工作,经全面认真摸排,八师石河子市基本清理十小企业。推进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完成石河子市污泥处置工程可研报告。制定师市水库水污染治理工作计划,并编制完成了大泉沟水库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代可研)和蘑菇湖水库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代可研)。

2.推进水源保护工作。八师石河子市积极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加强八师石河子市集中式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编制完成《石河子市第一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和《石河子市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上报兵团待批。开展公共水源井保护工作。对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城市集中公共供水井进行了水源安全保护,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开展北区水厂有毒有害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北区水厂水源取水口新建水源水质有毒有害物质在线监测系统一套,保障北区水厂供水水质安全。

3.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确保八师石河子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改善师市水生态环境,编制《第八师石河子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对师市水生态文明进行评价,并制定未来5-15年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明确分期分类目标,全面部署涉水事务。

4.加强水资源管理。依据师石河子市当前水资源质量状况及经济技术水平,结合当前和今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编制完成《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功能区划报告》,确定各水域的主导动能及功能顺序,协调用水关系。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自备水井关闭工作。组筝完成了自备水井摸查工作,对工业园区自备水井进行了全面调查。制定工业企业自备水井封闭工作方案,2016年全年关闭自备水井10眼。

(三)加强土壤环境管理

按照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是注重农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农药化肥、地膜使用量。在减药控害方面,绿色防控面积达到45%,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达到80%,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3%以内,低毒低残留农药占农药使用总量的78%。在减肥增效方面,2016年八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0%以上,水肥一体化面积占耕地比重85%。积极开展农膜使用回收工作,共实现残膜回收面积281.4万亩,棉花地100%实现残膜回收。二是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开展防沙治沙工作,实现人进沙退。2016年完成树木种植882万株,新增绿地36339亩,营造防护林和公益林区人工补植补造4.4万亩。三是加大城市生态建设投资力度。投资2.2亿元建成明珠河一、二期工程。四是推广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土壤技术。为积极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电力企业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工作。初步完成六种配方并在石河子垦区几个盐碱较重的农业生产区域进行田间试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八师石河子市紧紧围绕以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总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重点在减煤量、控能耗、管控车、整治村、收余热、大联防等方面狠下功夫,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依法依规治水,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内部整合资源、挖掘潜力、争取支持等方式,借鉴成功经验,分清轻重缓急,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逐步解决各类困难问题。

(一)突出大气环境治理。一是减少师市工业耗煤总量。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完成兵团双控指标,采取重污染时段网上下电等绿色电力调度措施。二是降低万元GDP能源消耗,投资4.1亿元实施重点节能绿色改造项目,提升重点产品能效标杆,完善能效对标,持续推进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严控工业企业产能。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工作。积极推进管道式煤炭输送技术应用,工业企业运输重卡车辆实施以气带油,提高LNGCNG重卡运输车辆运输比例。四是加快城中村改造及安置房回迁力度,投资4亿元全力推进城中村整治工作,淘汰关停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减少燃煤散烧。五是开展工业余热和蒸汽回收技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水冷电力机组改空冷技术改造。大是严格落实扬尘管控,道路机械率清扫率达到95%以上,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和各类渣堆、料堆、物料扬尘管控措施到位。七是积极参与乌昌石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严格执行重点防控区域特别排放限要求,完成年度机组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力争PM2.5达标天数在280天以上,年均浓度较2016年下降2%

(二)强化水环境治理。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构建管理数据库,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蘑菇湖、北湖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开展印染行业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鼓励企业节水技术改造。2017年底完成13眼自备水井关停工作,保护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推进土壤环境治理。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进度。扩大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四)加强生态保护。努力建设显山、享水、秀城、融绿的生态文明石城。抓好水源地及湿地保护、重点流域整治和周边生态修复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绿网及石河生态项曰规划建设,2017年新增树木5 0万株,新增花卉120万株,新辟绿地6000亩。推进城市周边的砂石料坑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四、投诉反馈情况

八师石河子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向其反馈了投诉处理情况。经了解,投诉人家住伊犁地区,20172月春节期间在石河子市六宫村探亲时,石河子市持续出现雾霾天气。投诉人向当地居民了解情况,认为是石河子市引进的大量重污染企业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引起了雾霾,便向环保部去信进行投诉。投诉人对八师环保局的反馈表示基本满意。

投诉人来信反映的伊犁州伊宁市引进的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选址存在环境风险的问题,经四师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人员核实,被举报的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属于伊宁市管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议将该信访件移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办理。

此函。

                          兵团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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