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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环保局开展非重点监控企业排查 和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0日 信息来源:兵团建设(环保)局 编辑:环境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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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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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环保局开展非重点监控企业排查

和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 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兵团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非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兵环发〔2017〕58号)和《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兵环发〔2017〕59号),全面掌握兵团排污企业现状,严厉惩治违法排污企业,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管理秩序。

加强非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要求各师环保局首先明确监管的范围,通过与工商、税务、工信、发改等部门以及团场的沟通协调,分行业进行对照排查;排查中,对所有非重点监控企业按照涉水、涉气、涉固废、涉危险废物等情况进行分类,根据企业环评或验收手续是否履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成、是否超标排放、有无在线监控设施等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排查后,建立企业信息 “一厂一档”,录入“双随机”信息库,全面纳入“双随机”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对需要监测的项目,要求企业委托环境监测部门、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此次排查清单作为梳理本地区污染物排放现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的重要抓手和依据,为全面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打下基础。

自然保护区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区域界限划分、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活动、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的落实情况、其它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等六个方面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兵团环保局将加大责任追究的要求,对典型案例进行政务公开,并建立案件移交机制,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能真正为职工群众呈现一片美丽的蓝天绿水。

兵团环境监察总队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