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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环监发〔2017〕1号 关于转发《关于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5日 信息来源:兵团建设(环保)局 编辑:环境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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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监察总队

兵环监发〔2017〕1号

关于转发《关于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师环境监察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固体废物管理,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违法活动,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发挥整体监管合力。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重点核查洋垃圾加工利用的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具有环境违法风险的企业列入重点环境风险监管企业名单,加大现场抽查力度,强化后期环境监管,重点查处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和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将《关于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署监发字〔2017〕7号)转发给你队,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师环境监察支队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我队,2017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报送我队。

联系人: 李 瑞

电 话:0991-8782664

邮 箱:752903430@QQ.com

附件:关于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兵团环境监察总队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