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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等4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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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20日-20249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2×66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大容量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技术,配套建设两台1950/小时高效超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前后墙对冲燃烧、全钢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π型变压运行直流炉及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主机冷却、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脱硝等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劳动定员295人,采用四班三运转制,年利用小时数5500小时。

项目总投资582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4.6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通过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设五层喷淋层,该系统不设置GGH和烟气旁路;粉尘通过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协同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通过SCR脱硝系统处理,三用一备,每台SCR装置设一套完整的氨喷射系统,采用精准喷氨;汞及其化合物通过烟气脱硝+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协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由1210米的烟囱(DA001)排放。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小于《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要求;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逃逸氨排放浓度小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SCR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2.5毫克/立方米以下的要求。3个转运站粉尘通过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口(DA002-DA004)排放;碎煤机房粉尘通过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1米高排气口(DA005)排放;12个煤仓间粉尘通过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各自60米高的排气口(DA006-DA017)排放;2个石灰石仓粉尘通过石灰石仓仓顶设置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30米高排气口(DA018-DA019)排放;3个灰库粉尘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28米高排气口(DA020-DA022)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项目本地煤炭由汽车运输进厂,设置1个汽车卸煤沟,在封闭卸煤区域设置液压翻板卸煤装置和微雾抑尘系统,卸煤沟上部区域和地下部分共布设2套烧结板除尘器,地下沟道设置吸风口,通过风管接至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准东煤炭由铁路+封闭管状带式输送机运输至转运站;煤场全封闭并设喷洒装置,定期自动喷雾抑尘及清扫;厂内运输采用国六阶段标准的运输工具或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四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沿途采取降低车速,道路洒水降尘;煤场出口处配备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清洗水压高于1兆帕),对运输车辆的车轮、底盘、车身进行冲洗;在工艺布置中,煤的转运处尽量降低落差,各条带式运输机导料槽处设置防尘和喷雾装置;转运站、封闭输煤栈道、碎煤机室、煤仓间等采用水力清扫装置,运煤系统中落煤管落差大的地方均设置缓冲锁气器;石灰石采用罐车运输、尿素采用袋装由专用汽车运进场内,石灰石采用湿式球磨机磨粉;除灰系统采用气力输送方式将灰输送至封闭式灰库,采用罐式密闭汽车外运至综合利用点;尿素溶液储罐密闭储存,定期检修储罐、连接管及设备密封情况,规范操作流程,杜绝因操作不当产生氨的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厂区进出口及厂内装卸场所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电子台账数据保存12个月以上。

2)废水辅机循环排污水直接回用于脱硫和煤水处理系统补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高含盐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超滤反渗透排水排入原水净化站作为新水回用于各个用水工段;超滤处理系统废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水力清扫和灰渣区域地面冲洗用水、绿化用水等;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出水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水力清扫和灰渣区域地面冲洗用水、绿化用水等;输煤系统冲洗水排入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水力清扫用水及灰渣区域地面冲洗用水等;空气预热器等设备冲洗废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水力清扫和灰渣区域地面冲洗用水、绿化用水等;回用水水质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标准要求;脱硫废水采用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处理;锅炉酸洗废水间歇式分批进入3000立方米的酸洗废水贮存池,由酸洗公司在项目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酸洗废液由酸洗公司带走。3)噪声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汽轮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等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风机、泵类装置加装消声器;室内有噪声源的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墙体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送风机吸风口装设导流装置;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项目新建一座4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脱硝废催化剂、变压器废油、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收集后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新建31200立方米的灰库,1120立方米的渣仓,11200立方米的脱硫石膏库。建设单位与奎屯天一物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和石子煤清理拉运处置协议,由奎屯天一物资有限公司统一开展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和石子煤的综合利用,若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分区贮存,建设单位与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该填埋场总库容119.5万立方米,目前剩余库容约32.54万立方米,能满足项目6个月的储存要求,运输过程采用全封闭运灰罐车,并对运灰车进出厂前进行清扫,同时加强运输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运输扬尘和噪声污染。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旧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膜和脱水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送至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距8公里。5)电磁辐射:变电站选择优良设备;在总平面布置上,按功能分区布置;合理布局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悬挂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在选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加强电磁水平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变电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6)环境风险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进行,装置设施之间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和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制氢装置区设置环形通道,便于急救车辆通行;氢气输送管道设置事故应急切断阀,防止泄漏的氢气遇明火爆炸;生产装置区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设置事故水管网;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设置单独的禁火区,并设置严禁烟火标识;用火必须办理用火证,设备操作、维护、检修作业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和工具,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在锅炉、汽机、除尘设施、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处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装置区,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排水系统事故水池,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厂区新建130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做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发生时产生的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调蓄送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妥善处理。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在220千伏变电站设置2个容积约16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在变压器底部设置一个贮油坑,贮油坑四周设置高出地面100毫米的挡油坎,贮油坑内铺设卵石,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置应急防护设施;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每个分区留有搬运通道;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在在煤场、石灰石筒仓、灰库、渣仓、危险废物贮存库、脱硫石膏库进出口及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2个月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脱硫脱硝、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7)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管网、酸洗废水池、工业废水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油池、事故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库,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煤场、灰库、渣仓、综合水泵房,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厂区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即可。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污水的跑、冒、滴、漏,杜绝污水的外溢现象,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8)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选用目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大容量、高效超超临界技术的汽轮机发电机组和锅炉等主设备;设置外置蒸汽冷却器和低加疏水泵降低汽轮机热耗能和发电煤耗;锅炉设备选取合理的燃烧系统参数,降低锅炉未燃烬碳损失;加强炉墙保温质量,减少锅炉散热损失;在保证空预器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选取合理的排烟温度,减少排烟损失;通过试运行调整,确定最佳的燃烧过氧量;项目设置了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利用低温省煤器将烟气余热加热凝结水,显著降低机组热耗,提高机组热效率。在锅炉运行过程中不断优化运行参数,加强炉墙保温质量、选取合适烟温、改进设备和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配套可再生能源比例,减少能源消耗;并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通过管理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排放。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项目统筹水、气、土、固体废物、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项目预留了二氧化碳捕集场地,达产后因地制宜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项目于2024717日取得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核准的批复》(兵发改能源发〔2024271号)

2)项目制定了《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煤电新能源深度调峰2×66万千瓦超超临界项目区域削减方案》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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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康油田奇探1块二叠系芦草沟组夹层型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

第六师红旗农场辖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部署5座采油平台,总计22口采油井,其中17口新进,5口勘探井转为生产井,新建产能40.54×104/15年,新建17座采油井口装置、5座计量站、集输管线10.197公里,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消防等公辅工程。项目总投资447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4万元,占总投资的1.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1)废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临时土方在井场堆放时采用防尘布覆盖并洒水降尘,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焊接烟气采用焊接设备自带的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械设备,合理规划、选择最短运输路线。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和平整,减少风蚀量。2)废水:钻井废水经临时罐体收集后,用于配置钻井液;压裂返排液由罐车送至吉28脱水站处理达到《压裂酸化返排液处理技术规范》(Q/SY 02012-2016)的有关标准后复配压裂液;管道试压废水作为洁净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生活污水经临时生活污水收集防渗池收集后,施工结束后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减少高噪声施工设备夜间使用频率或禁止夜间使用。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项目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工艺,油基泥浆和油基岩屑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液相用于钻井液的配置,固相临时贮存在密封罐,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压裂返排砂经返排液回收罐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落地油、废防渗膜及沾油的废弃包装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工艺,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液相用于钻井液的配置,固相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岩屑堆存场,用于铺筑井场内部道路;在每个焊接作业点配备铁桶或纸箱,焊接废渣直接放入容器中,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处置;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回填管线或场地平整;各作业单位在完钻及钻机搬迁后,及时清理井场,恢复原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距50公里。5)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避免破坏植被及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井场、站场建设应严格控制占地面积,选择裸地或植被稀疏的区域,须避开植被长势良好、茂密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带的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在6米以内,遇到植被密集区域,将机械施工改为人工施工,降低对区域植被的影响;管道敷设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并采取临时覆盖措施;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所有车辆沿原有道路行驶,不得并行开辟新路,道路选线应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捕杀、惊吓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做到井场整洁、无杂物,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对永久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减少风蚀。工程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建设单位须向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林地进行补偿和恢复。

运营期:(1)废气:项目油气集输采用管线密闭集输,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管线等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做好油井的压力监测及应急准备;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当检测到泄漏时,对泄漏源予以标识并及时修复;区块内配置两套移动式除硫剂加药撬用于去除硫化氢。采取以上措施后,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2)废水:项目井下作业采取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水采用罐车运输,采出水采用管道运输,均运至吉28脱水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要求后回注含油层,转移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3)噪声:优化井场布置,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和隔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项目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作业,落地原油100%回收,由罐车拉运至吉28脱水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转移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废机油、含油污泥收集后暂存于2#采油平台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5)生态环境:井场永久占地采用土压实或砾石覆盖,以减少风蚀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并对受浸土壤回收处理;定时巡查井场及管线等,及时清理非正常状况下的落地油,降低土壤污染程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日常巡检时应控制车速,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提高驾驶人员技术素质、加强责任心,贯彻安全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规定,严格按照已有道路行驶;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通过宣传和严格的检查管理措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6)环境风险:钻井、井下作业及井喷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在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固井作业时选用优质水泥浆固井,保证固井质量;井下作业时带罐操作,落地油100%回收。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设置应急放喷池,一旦发生井喷,通过放喷管线将井喷液体排放至应急放喷池内,待事故结束,受污染的土壤需进行换填、收集的废油,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收集、转运、处置。原油泄漏事故防范措施:所有区段的管道设计均要符合《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的要求;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普及原油、天然气储存及管道输送知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道均采用保温无缝钢管,使用防腐降阻剂进行防腐;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老化部件,防止原油和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完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及时清除、处理各种污染物,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管道发生断裂、漏油事故时,按顺序停泵或关井;在断裂或泄漏点筑堤,防止泄漏的原油漫流,汇集在堤内的地表油,用罐车及时拉运至吉28脱水站处理,转移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将受污染的土壤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油气集输管线风险防范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监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检,严格按照管道施工、验收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定期对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修筑工程,在管线上方及周边严禁动土开挖和修建超过管道负荷的建筑物。运输风险预防措施: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押运;出车前须对罐车的罐体、压力表、阀门等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制定转运计划,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健全资料台账;行车途中应勤检查,若有液体泄漏,应查找泄漏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液体继续泄漏,受到污染的土壤要全部回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已在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备案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660600-2023-039-L)。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纳入公司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和修订,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7温室气体排放:原油采用密闭集输工艺;购入效率高、能耗少、成本低的先进设备;加强各设备、阀门、法兰、管线等巡检、维护;选用节能型变压器,降低线路损耗。

8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区各生产功能泄漏的可能性,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将危险废物贮存间、采油井场井口处、放喷池、岩屑堆存场、集输管线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各井场基础、提升泵基础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计量房,仅进行地面硬化。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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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信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2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新疆信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新建次氧化锌生产线、铁精粉生产线、硫酸锌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处置2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年产2万吨/年次氧化锌、2.4万吨/年铁精粉、4万吨/年硫酸锌。项目劳动定员260人。工作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3天,8000小时。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的5.4%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配料上料粉尘、窑头废气、氧化锌包装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1#原料仓粉尘采取负压收集后,经同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小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气中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窑尾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重力沉降+表面冷却+袋式除尘+钠碱法脱硫处理,由13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小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气中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铁粉烘干粉尘、铁精粉包装粉尘采取负压收集,经同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18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中浸废气、酸浸废气,采取负压收集经同1套碱液喷淋处理,由121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浓度小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办公生活区设职工食堂,食堂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专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各类原料、辅料及固废厂内转运车辆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输送;项目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窑尾废气采用密闭管线输送,投料、出料产尘点设置收集装置;1#原料仓铁精粉生产线车间加装负压收集装置;车间内安装雾化喷雾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降低车间粉尘;定期检查管道、阀门、法兰等处的跑、冒、滴、漏;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的不利影响;在厂区进出口及厂内装卸场所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电子台账数据保存12个月以上。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中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排放浓度均小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工段,回用水水质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标准要求。冲渣废水排入冲渣系统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返回冲渣工序,脱硫废水排入烟气脱硫系统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返回喷淋塔,选铁废水排入选铁车间内部沉降池沉淀处理后返回球磨工序,酸雾吸收废水经浸出工序硫酸雾碱液喷淋系统回用于浸出工序,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各自车间内配套建设的地面冲洗水循环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洗车废水排入洗车房配套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经石灰中和法分次处理后、洗浴洗衣废水在配套沉淀池处理后要求后回用于冲渣。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及减振等措施,采取加装隔声罩、安装减振垫等方式进行处理,鼓风机、搅拌机、各种泵类、引风机等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采取安装消声器或将传动设备的硬连接改为软连接,在引风机入口处等安装消声器,车间内采取吸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区建设一座50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其中窑头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配料工序,其他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磁选车间除尘器废滤袋由除尘器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库尔勒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距离80公里待鉴别固体废物:项目投产后需对其开展危废属性鉴定,按鉴定后的属性进行处置。若鉴定结果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则外售做建材。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暂按危废管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中。项目产生的脱硫渣、磁选沉淀废渣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建筑材料出售给建材公司。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5)环境风险: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重金属、氢氧化钠、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化学品运输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库房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库房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42-2014)、《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要用兼顾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液相容;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事故水池中,库内地面、导流槽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单位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制度。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工作全部外委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其转移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

仓储区设置围堰,围堰内铺砌防腐蚀地面、设排水设施,排水设施和切断阀门通过管道与事故池相连。厂区设置18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用于收集装置围堰泄漏的物料、消防废水及受污染的雨水。发生事故时,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泵入事故水池,经调蓄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妥善处理。

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对生产工段各装置设置流量、压力检测与控制系统。厂区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脱硫脱硝、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

罐区及厂区须严格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的要求建设。储罐与生产设施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系统,自动监测罐内液位高低,并与进料关闭装置联锁,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冒罐事故。储罐罐体均设置静电接地措施,罐区及库区入口及楼梯口设消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在装罐、输出时限制流速,防止静电产生。罐区周边设置围堰,储罐泄漏情况下,泄漏料液被阻挡在围堰内,同时立即启动料液收集设施,尽快收集泄漏物料,并将事故泄漏的料液送备用罐回收利用,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将各功能单元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根据不同的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项目回转窑生产装置区、选铁车间、洗车沉淀池、1#原料库、硫酸罐区、浸出反应槽、事故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其中1#原料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其他防渗性能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大于等于6.0米,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10-7厘米/秒;硫酸锌生产车间、2#原料仓、脱硫装置区储槽、循环水池、硫酸锌仓库、次氧化锌仓库、焦粉仓、消防水池、分析化验室(办公楼内)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大于等于1.5米,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10-7厘米/秒;生活区、办公楼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防渗措施。

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利用园区3个地下水井作为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分别位于项目区西北侧(地下水流向上游)、西南角(地下水流向下游)、东南侧(地下水流向下游),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监测频次每年1次。在生产车间、1#原料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办公楼生活区附近设置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值、铜、锌、汞、镉、铬(六价)、铬、砷、铅、镍、二噁英,监测频次为表层监测点每年1次、深层监测点每31次。当发生事故时,须加密监测7)温室气体:购入效率高、能耗少、成本低的先进设备;选择合理的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实行各生产线、工段耗能专人管理,杜绝大功率设备频繁启动。总图按照工艺流向布置,物料顺行,合理分配运输量,减少物流,减少折返、迂回以及货物的重复装卸和搬运,减少厂内运输货物周转量,缩短运输距离;工艺设备和建构筑物合理布局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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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源网荷储一体化十户滩4×66万千瓦深度调峰发电项目

第八师1472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4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三缸二排汽或四缸二排汽,一级调整抽汽,抽凝式间接空冷汽轮机组;配套4×2147/小时高效超超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切圆燃烧或前后墙对冲燃烧、全钢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П型或塔式变压运行直流炉。

 

 

 

项目劳动定员385人,四班三运转制,年利用小时数5500小时

项目总投资112.0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89434万元,占总投资的16.91%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通过石灰石/电石渣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设三级高效屋脊式除雾器、四层喷淋层和一层提效装置该系统不设置GGH和烟气旁路;除尘器采用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电石渣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协同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通过SCR脱硝系统处理,三用一备,每台SCR装置设一套完整的氨喷射系统,采用精准喷氨;汞及其化合物通过烟气脱硝+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电石渣湿法烟气脱硫协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由2210米的烟囱DA001-DA002排放。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重污染天气情况下,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执行企业承诺标准;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小于《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要求;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逃逸氨排放浓度小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SCR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2.5毫克/立方米以下”的要求

碎煤机室粉尘采用烧结板除尘”处理后,经125米排气口(DA003)排放;5个转运站粉尘经5个“烧结板除尘”处理后,经515排气口(DA004-DA008)排放;2座煤仓间粉尘经“烧结板除尘器”处理)后,经2455米排气口(DA009-DA032)排放;2座石灰石粉仓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0米排气口(DA033-DA034)排放;3座灰库粉尘通过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25米排气口(DA035-DA037)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项目煤炭由汽车运输进厂,卸煤采用双缝隙式汽车卸煤沟,设7个自卸汽车卸车位,在卸煤区域设置微负压,将卸煤时逸散的粉尘通过集气口收集至烧结板除尘器处理;设两套卸煤系统,煤炭由经铁路通过翻车机方式卸煤每台翻车机配置一套微雾抑尘和负压收尘系统;煤场出口处配备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清洗水压高于1兆帕),对运输车辆的车轮、底盘、车身进行冲洗厂内运输采用国六阶段标准的运输工具或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四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公路运输采用国六阶段运输工具,沿途采取降低车速,道路洒水降尘;在工艺布置中,煤的转运处尽量降低落差,推煤机辅助完成,全封闭条形斗轮机煤场设煤场喷洒水装置;输煤系统采用封闭输煤;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皮带导料槽内及原煤斗落料口处设置微雾抑尘装置、汽车卸煤区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燃煤输送栈道密闭;石灰石粉采用全封闭罐车,尿素采用专用汽车运进场内定期检修连接管及设备密封情况,规范操作流程,杜绝因操作不当产生氨的无组织排且封存采取全密闭。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建设单位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在厂区进出口及厂内装卸场所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电子台账数据保存12个月以上。

2)废水项目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2×10立方米/小时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2×250立方米/小时的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澄清+气浮+过滤”工艺;建设1套废水零排放系统,采用“低温多效闪蒸+高温旁路烟道蒸发”的处理工艺;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2×15立方米/小时的含煤废水处理站,采用“预沉淀+混凝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回用于软化水系统、脱硫系统、输煤系统、除渣系统补水以及灰库加湿和煤场喷洒等;辅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超滤反渗透排水和空气预热器等设备冲洗排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回用于软化水系统、脱硫系统、输煤系统、除渣系统补水以及灰库加湿和煤场喷洒等;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高含盐废水进入废水零排放系统,产生的冷凝液与超滤处理系统废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经煤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除渣系统补水以及灰库加湿和煤场喷洒等;脱硫废水排入废水零排放系统;锅炉酸洗废水由酸洗公司在项目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酸洗废液由酸洗公司回收;其中回用水水质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要求。3)噪声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汽轮机、风机、磨煤机等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风机、泵类装置加装消声器;室内有噪声源的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墙体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在锅炉排气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送风机吸风口装设导流装置;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区新建一座24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脱硝废催化剂、变压器废油、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收集后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分类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新建32400立方米的灰库,4座总有效容积75立方米的渣仓,130立方米的石子煤仓,1650立方米的石膏库。建设单位已与新疆越隆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燃煤飞灰、燃煤炉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综合利用协议,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石子煤优先综合利用,若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事故贮灰场分区贮存(剩余有效库容120万立方米),运输过程采用全封闭罐车;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由厂家回收;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废除尘布袋一同送至十户滩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运距2公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统一送至石河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距约58公里。5)电磁辐射:变电站选择优良设备;在总平面布置上,按功能分区布置;合理布局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悬挂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在选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加强电磁水平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变电站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6)环境风险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进行,装置设施之间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和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制氢装置区设置环形通道,便于急救车辆通行;氢气输送管道设置事故应急切断阀,防止泄漏的氢气遇明火爆炸;生产装置区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设置事故水管网;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设置单独的禁火区,并设置严禁烟火标识;用火必须办理用火证,设备操作、维护、检修作业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和工具,并采取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在锅炉、汽机、除尘设施、脱硫设施和脱硝设施处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装置区,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事故水池,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厂区新建120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做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发生时产生的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调蓄送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妥善处理。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在220千伏变电站设置2个容积约12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在变压器底部设置一个贮油坑,贮油坑四周设置高出地面100毫米的挡油坎,贮油坑内铺设卵石,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置应急防护设施;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每个分区留有搬运通道;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在煤场、石灰石储存库、灰场、渣场、危险废物贮存库、脱硫石膏库、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2个月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脱硫脱硝、粉尘治理、污水处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

7)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酸洗废水池、应急事故池、事故油池和危险废物贮存库,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煤场、灰库、渣仓、尿素车间、脱硫工艺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厂区道路、办公区、变电站区域(除事故油池),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污水的跑、冒、滴、漏,杜绝污水的外溢现象,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利用项目区上游2.5公里处现有地下水井、项目区侧游0.6公里处现有地下水井和项目区下游1.6公里处现有地下水井开展地下水水质跟踪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一次。在厂区脱硫废水池周边设置一个土壤跟踪监测点,表层土监测频率为每年监测一次,深层土监测频率为每三年一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8)温室气体减排:选择性能好的主辅机;采用接近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燃煤;优化锅炉燃烧,提高锅炉效率,降低省煤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量;优化主蒸汽等管道的布置,减少管道阻力,提高汽轮机进口参数,达到提高汽轮机的热效率;要求加热器制造厂采用高效的高低压加热器结构,保证其端差在保证值范围内;机组各系统疏水根据其焓值接入到相应能量品质的设备和管道中,充分利用其热能;尽量保证机组的负荷率,高的负荷率才能发挥高效机组的优异性能;选用保温性能良好、节能效果稳定的保温材料;采用先进水平的优化控制管理系统,降低机组的各项能耗指标,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优化选择流量测量装置的型式,降低工艺系统自身的能耗损失,达到降低煤耗的目的,流量测量装置优先选用节流压损小的产品型式;降低厂用电率以降低供电煤。在锅炉运行过程中不断优化运行参数,加强炉墙保温质量、选取合适烟温、改进设备和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加配套可再生能源比例,减少能源消耗;并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通过管理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排放。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项目统筹水、气、土、固废、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治理目标、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强化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增强污染防治与碳排放治理的协调性。项目预留了二氧化碳捕集场地,达产后因地制宜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意见:1项目于2024717日取得了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富源网荷储一体化十户滩4×66万千瓦深度调峰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兵发改能源发〔2024272号)。(2)项目制定了《新疆天富源网荷储一体化十户滩4×66万千瓦深度调峰发电项目区域削减方案》

0991-28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