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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兵团生态环境局对新疆天山胡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硫酸钾、盐酸及氮钾肥项目(二期)等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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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天山胡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硫酸钾、盐酸及氮钾肥项目(二期)、昌吉油田吉38块芦草沟组致密油藏开发先导试验工程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0日-202211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天山胡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硫酸钾、盐酸及氮钾肥项目(二期)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

新疆天山胡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绿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工程,新建3条年产1万吨曼海姆法制硫酸钾生产线,联产3.6万吨盐酸;1条年产10万吨硫酸铵法制硫酸钾生产线,联产10万吨氮钾肥;配套建设三座丁类生产车间(3#、4#、5#生产车间)、三座丁类库房(1#、2#、3#库房)、一座4层倒班宿舍、一个2#变电室。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24小时,采取四班三运转连续工作制。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7万元,占总投资的5.31%。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曼海姆炉燃烧烟气,其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2.12吨/年、二氧化硫0.37吨/年、氮氧化物8.01吨/年;曼海姆炉反应尾气,其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分别为氯化氢1.06吨/年、硫酸雾0.02吨/年;曼海姆硫酸钾产品破碎、筛分粉尘,其污染因子及排放量为分别颗粒物0.346吨/年;硫酸铵法制硫酸钾生产线烘干热风炉燃烧烟气,其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192吨/年、二氧化硫0.032吨/年、氮氧化物0.75吨/年;产品硫酸钾、氯化铵钾(氮钾肥)烘干、包装产生的粉尘,其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8.2吨/年、颗粒物2.23吨/年;10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烟气,其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44吨/年、二氧化硫0.24吨/年、氮氧化物5.616吨/年。曼海姆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曼海姆炉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27米高的排气筒(P4)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20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1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

曼海姆炉反应尾气采用五级吸收系统(吸收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5)排放。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100毫克/立方米、硫酸雾:45毫克/立方米)。曼海姆硫酸钾产品破碎、筛分粉尘经管道收集通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8%)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6)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硫酸铵法制硫酸钾生产线烘干热风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烘干热风炉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7)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20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1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

产品硫酸钾、氯化铵钾(氮钾肥)烘干粉尘经管道输送,包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均由1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8)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10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烟气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9)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1级)。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1088-2020)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的相关要求,在曼海姆炉燃烧烟气(P4)排气筒上设置一个监测点,颗粒物、氮氧化物每半年监测一次;在曼海姆炉反应尾气(P5)排气筒上设置一个监测点,氯化氢每半年监测一次;在曼海姆硫酸钾产品破碎、筛分粉尘及产品硫酸钾、氯化铵钾(氮钾肥)烘干、包装粉尘(P6、P8)排气筒上各设置一个监测点,颗粒物每半年监测一次;在烘干热风炉烟气、燃气蒸汽锅炉烟气(P7、P9)排气筒上各设置一个监测点,氮氧化物每月监测一次,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每年监测一次。②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盐酸、硫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0.24245吨/年、硫酸雾0.0495吨/年;生产车间内极少量逸散的颗粒物。生产车间内采用微负压,生产流程均为全密闭;加强设备维护,定期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强密封管理,反应釜池体采取密闭处理;成品及时包装存放于库房中,避免产生扬尘;加强生产管理,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避免废气的外逸;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和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0.2毫克/立方米,硫酸雾:1.2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1088-2020)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的相关要求,在厂界上风向、下风向设置监测点,对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开展每季度一次自行监测。2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1500立方米/年,生活污水2400立方米/年。盐酸制备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厂区已建的144立方米化粪池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经排水管网最终排入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建成投运,位于第二师30团团部(双丰镇)西南侧8.8公里处,设计规模为3.5万立方米/日,采用“粗/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一级A2/O+臭氧高级氧化+二级A/O-MBR工艺+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用于开发区绿化、道路洒水和防护林灌溉等,尾水排至南侧中水库,用于荒漠生态灌溉进行回用。目前,开发区投产企业少、污水量难以达到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的需求,采用污水处理厂内的500立方米/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作为3.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前的过渡处理设施,该设施采用“A2/O+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要求,可以满足周边企业排水简单工业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排放需求。由于现有企业主要污水均为生活污水,部分企业采取罐车拉运方式排入500立方米/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开发区将根据企业投产运行情况,适时启用3.5万立方米/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先期释放1.6万立方米/日处理能力,同时停止500立方米/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拟建项目距离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直线距离约1.4公里,生活污水经现有项目化粪池预处理后,各类污染物的浓度能够满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主要来自滚筒烘干机、机泵、除尘器等机械设备运转,噪声源强在80至95分贝之间。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或减振措施;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厂界环境噪声昼夜监测。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HW08,900-214-08)0.01吨/年。现有厂区东南侧已建成一座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263-001-66)199.94吨/年、废旧包装袋(263-001-07)0.53吨/年、废弃除尘布袋(170-001-49)0.024吨/年。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返回投料工序,回用于生产;废旧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废弃除尘布袋运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填埋处理。③生活垃圾: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24吨/年。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运距76公里。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主要为储罐及管线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废机油泄漏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废机油发生泄漏后,及时用沙土吸收,防止扩散,待事故解除后,泄漏的废机油、被侵蚀沙土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硫酸、盐酸,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仓库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盐酸储罐、硫酸储罐严格按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中相关规定,储罐设置在通风处,定期检查储罐呼吸阀;在生产装置区、罐区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围堰,围堰内地面进行重点防渗,防止污染雨水和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出现少量泄漏时废水先流入收集池。生产装置区设置事故水管网,罐区围堰外设置导流沟并与事故水池连通,围堰内依距离分布分别设置3个12立方米事故池,发生事故时,废水先进入围堰内的12立方米事故池,再由事故水管网及导流沟排入西南侧设置的155立方米的事故水池,事故解除后,事故水池中的废水由罐车拉运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调蓄处理。厂内划定禁火区,设置警示标志;组织专人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设备不正常运转;厂区内紧急停电时,使用柴油发电机应急发电,同时关停设备;事故排放事先申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排放;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厂区进出口、生产车间及罐区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罐区、生产车间,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米,渗透系数K≤1.0×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库房,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厂区道路、变电室、倒班宿舍,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即可。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液体物料和废水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全厂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区平面布置及地下水流向,依托现有厂区内1口监测井(位于东经85°22′45.78″,北纬41°48′12.41″)、现有厂区外2口监测井(项目区上游东北方向1.4千米,坐标为东经85°23′28.47″,北纬41°49′5.14″;项目区下游西南方向4.4千米,坐标为东经85°21′43.52″,北纬41°46′11.69″)对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因子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六价铬、砷、汞、铅、镉、挥发酚、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每年平枯丰水期各一次;在项目区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砷、镉、铬(六价)、铅、汞、pH,每五年监测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及一次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2年3月4日取得了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出具《新疆天山胡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硫酸钾、盐酸及氮钾肥项目(二期)备案证》(二师经开区备〔2022〕12号);(22022年11月8日,取得了第二师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新疆天山胡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硫酸钾、盐酸及氮钾肥项目(二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与替代削减量的确认函》;(3)2022年11月8日,取得了第二师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新疆天山胡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硫酸钾、盐酸及氮钾肥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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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油田吉38块芦草沟组致密油藏开发先导试验

工程

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为吉38块产能开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在吉38块部署4个平台(吉3801平台、吉3802平台、吉3803平台、吉38平台),每个平台各设置数控多通阀选井计量装置1套,共4套;19口水平井,均为采油井,其中14口新井,5口评价井转产能井(吉3801H、吉3801-1H、吉3801-2H、吉3801-3H、吉3801-4H),设计19口井日产能力261.3吨/天,平均单井产能13.78吨/天,新建产能7.8×104/年;新建集输干线8公里、集输支线5公里;新建增压加热站1座,巡检道路5公里,配套建设相关供配电、仪表工程等。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生产及管理人员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已有人员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402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9.28万元,占总投资的2.6%。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1)废气主要为管线敷设、道路施工、场站施工等产生的施工扬尘,钻井作业钻机和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车辆尾气及集输管道焊接烟尘。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在井场堆放时采用防尘布覆盖并洒水降尘;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定期对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和机械设备;焊接烟气采用焊接设备自带的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施工结束后尽快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和平整,减少风蚀量。2废水包括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水、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水、场地冲洗废水等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管道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钻井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悬浮固体、COD、TOC。

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和生活污水防渗收集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作为结晶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钻井过程采用不落地作业,钻井废水采用专用收集罐收集后回用于钻井液配置,钻井结束后,钻井废水由钻井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置;钻井过程中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杜绝水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施工设施。3)噪声:主主要为钻机、各种机泵等施工机械设备、装卸车辆、物料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80至110分贝之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装设基础减振和设置隔声罩以减少噪声传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施工设备夜间使用频率或禁止使用。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施工期危险废物为废机油(HW08,900-214-08)1.9吨、事故状态下落地原油(HW08,071-001-08)3.92吨、废含油防渗膜(HW08,900-249-08)12.6吨。施工期废机油、事故状态下落地原油、废含油防渗膜、含油污泥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不在井场内暂存。②一般固体废物:施工期一般固体废物为钻井泥浆(900-999-99)20513.7吨、钻井岩屑(900-999-99)18985.88立方米、少量焊接废渣、厂内平整的施工土方及施工建筑垃圾(900-999-99)。项目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后进行固液分离,液相用于钻井液的配置,固相临时贮存在井场内200平方米的岩屑堆存场地,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用于铺筑项目道路或井场,不合格固相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在每个焊接作业点配备铁桶或纸箱,焊接废渣直接放入容器中,施工结束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周边洼地或场地平整;施工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各作业单位在完钻及钻机搬迁后,及时清理井场,恢复原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③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距37.6公里。5)生态环境:项目总占地面积26.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0.27公顷,临时占地面积16.23公顷,均位于国家二级公益林中,土地类型为特殊灌木林地。项目井场、集输设施、道路等永久占地和管线施工临时占地,均会造成植被消失,群落面积减少,引起植被生物量损失330.71吨/年;施工过程中的场站开挖、机械辗压及施工人员踩踏,使得地面裸露,土壤和植被遭到破坏,致使地表松动,导致风蚀、水蚀,易引起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避免破坏植被及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井场、站场建设应严格控制占地面积,选择裸地或植被稀疏的区域,须避开植被长势良好、茂密的区域,并尽量避让自治区Ⅰ级保护植物梭梭;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带的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在8米以内,遇到植被密集区域,将机械施工改为人工施工,降低对区域植被的影响;管道敷设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并采取临时覆盖措施;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所有车辆沿原有道路行驶,不得并行开辟新路,道路施工作业宽度控制在6.5米以内,道路选线应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捕杀、惊吓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做到井场整洁、无杂物,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对永久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减少风蚀。工程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建设单位须向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林地进行补偿和恢复。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吉28原油脱水站处理采出液过程产生的伴生气燃烧废气,其污染物及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41吨/年、氮氧化物0.136吨/年、二氧化硫0.0058吨/年;采油、油气集输及处理过程、增压加热站内缓冲罐缓冲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及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6.291吨/年。项目采油井的采出液均由管道集输至吉28原油脱水站内,经三相分离器分离出伴生气,伴生气通过管道进入吉28原油脱水站内的加热炉燃烧,用于原油加热,加热炉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下伴生气通过放空系统点燃放空;项目整个集输流程均采用管道密闭集输,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管线等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做好油井的压力监测及应急准备;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的密封点进行VOCs泄漏检测并建立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当检测到泄漏时,对泄漏源予以标识并及时修复。采取以上措施后,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吉28原油脱水站加热炉燃烧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根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在项目区下风向距边界10米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每年一次对非甲烷总烃开展自行监测。2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洗井过程产生)488.34吨/次、采出水54900吨/年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155.125吨/年。井下作业废水和采出水由罐车运至准东页岩油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要求后,优先用于复配压裂液,剩余部分回注地层;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罐储存,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距23.5公里。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泵、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源强在80至120分贝之间。优化井场布置,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和隔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定期给机泵等高噪声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人员与噪声的接触时间。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为废机油(HW08,900-214-08)2吨/年、落地原油(HW08,071-001-08)1.9吨/年、沾油废物(HW49,900-041-49)1吨/年、含油污泥(HW08,071-001-08)707.928吨/年。

井场铺设防渗膜,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作业,落地原油100%回收,由罐车拉运至吉28原油脱水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含油污泥、废防渗材料等沾油废物、废机油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场内暂存。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②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为压裂返排液2910.99立方米/次和废洗井液(修井过程产生)480.51吨/次。压裂返排液和废洗井液经作业单位自带的回收罐收集后,由罐车运至准东页岩油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③生活垃圾: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距37.6公里。5生态环境项目永久占地10.27公顷,主要为井场、站场和道路占地。永久占地将改变土地的使用功能,油田日常巡检等活动会对野生动物的生存及栖息造成影响,但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项目建设对周边陆生动物种群数量与种类的变化影响不大。井场永久占地采用土压实或砾石覆盖,以减少风蚀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定时巡查井场及管线等,及时清理非正常状况下的落地油,降低土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提高驾驶人员技术素质、加强责任心,贯彻安全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规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疲劳驾车等行为,减少对道路两侧植被的破坏;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通过宣传和严格的检查管理措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6环境风险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钻井、油气开采、集输过程发生井喷、井漏,集输管线和缓冲设施泄漏,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钻井、井下作业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发生;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做防雷、防静电接地;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钻井中遇到浅层地下含水层(带)时,下套管注水泥封固,套管长度必须穿透含水层(带),固井作业时选用优质水泥浆固井,保证固井质量;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下作业时带罐操作,落地油100%回收;储罐区底部铺设防渗膜,并设置20厘米高的围堰,储罐采取钢制储罐,并设置在井场主导风向下风向,与井口距离不得小于50米。井喷事故防范措施:钻井工程中确保钻井液密度及其它性能符合设计要求;井场右侧设置1条放喷管线、1条燃烧管线,加强对放喷管线、燃烧管线、点火装置等放喷系统的维护、保养、检查;定期对井控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和试压,确保井控装置的正常使用;落实专人坐岗观察井口和钻井泥浆循环池液面变化,发现溢流、井漏现象立即关井检查并维修;井喷事件发生时,通过放喷管线将井喷液体排放至应急放喷池内,待事故结束后,对应急放喷池内物体进行清理,由罐车拉运至28原油脱水站处理,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受污染的土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原油泄漏事故防范措施:所有区段的管道设计均要符合《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的要求;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普及原油管道输送知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道均采用保温无缝钢管,使用防腐降阻剂进行防腐;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老化部件,防止原油泄漏事故发生;完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及时清除、处理各种污染物,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杜绝火灾的发生;按规定配置齐全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完好可用;管道发生断裂、漏油事故时,按顺序停泵或关井;在断裂或泄漏点筑堤,防止泄漏的原油漫流;汇集在堤内的地表油,用罐车及时拉运至28原油脱水站处理,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将受污染的土壤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集输管线风险防范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监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定期对管线及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线及时更换;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泄漏事故的发生;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运输风险预防措施: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押运;出车前须对罐车的罐体、压力表、阀门等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车辆在采出液装卸过程中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制定转运计划,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健全资料台账;行车途中应勤检查,若有原油泄漏,应查找泄漏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液体继续泄漏,受到污染的土壤要全部回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属于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管理,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327-2021-006),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纳入公司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和修订,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7)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区各生产功能泄漏的可能性,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将井场泥浆不落地设施区、钻井柴油罐区、油水罐区、放喷池、增压加热站的缓冲罐区域、计量站、集输管线和岩屑堆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生活污水收集区、各井场基础、泵基础、增压加热站辅助设备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井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现状监测情况,利用井场区下游现有监测井(东经 89°10′32.82″,北纬44°16′23.57″)、注水井区现有监测井(利用现有监测井:东经 89°11′8.91″,北纬44°7′51.05″)、在井场区上游及场内各新建1口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挥发性酚、硫化物、化学需氧量,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一次;在增压加热站、已开采井场(至少一座)及其200米范围内各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石油烃,监测频率为每三年监测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2年11月8日,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昌吉油田吉38块芦草沟组致密油藏开发先导试验工程的环保意见》。

0991-28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