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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兵团生态环境局对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氨基葡萄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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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氨基葡萄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017日-202210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氨基葡萄糖项目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设置一条20000吨/年氨基葡萄糖生产线,新建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动力车间、配套仓库、罐区、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等设施。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项目劳动定员共150人,年工作300天,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0万元,占总投资的8.4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种子培养废气、配料废气、发酵废气、酸化罐酸泡废气、树脂柱酸洗废气、MVR废气、水解盐酸解脱废气、浓缩废气、储罐区废气(罐区氯化氢、罐区乙醇、罐区乙酸)、乙醇淋洗废气、精馏不凝气、烘干废气、分离废气、乙酸钠研磨废气、危废间废气、菌渣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子筛浓缩净化后废气,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008吨/年、氯化氢2.78吨/年、颗粒物1.019吨/年;氨2.227吨/年、硫化氢0.00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6.099吨/年、臭气浓度(无量纲)。

种子培养废气、发酵废气、MVR废气、乙醇淋洗废气、精馏不凝气、乙醇罐区及乙酸中间罐废气、危废间废气、菌渣库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酸液喷淋塔+碱液喷淋塔+水喷淋塔+分子筛浓缩吸附”工艺处理后,依托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2#RTO焚烧处置(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低于96.5%),焚烧烟气通过一根50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分子筛浓缩吸附后净化废气通过20米排气筒(P4)排放(氨去除效率不低于9%)。配料废气、分离废气、乙酸钠研磨废气经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去除效率不低于99%),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冷凝+水洗塔和高温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低于72%、颗粒物去除效率不低于99%),共由1根20高的排气筒(P1)排放。酸化罐酸泡废气、树脂柱酸洗废气、水解盐酸解脱废气、浓缩废气、盐酸罐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降膜吸收器+碱喷淋塔”工艺处理后(氯化氢去除效率不低于98%),由1根20高的排气筒(P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采用“碱洗塔+水洗塔+生物滤床”工艺处理后(氨、硫化氢去除效率不低于90%、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低于50%),通过一根20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采用“生物脱硫+干式脱硫串联”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经沼气管线送至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2#RTO焚烧炉做助燃剂,2#RTO焚烧烟气通过一个50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硫化氢、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毫克/立方米、氯化氢:20毫克/立方米、氨:20毫克/立方米、硫化氢: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要求(50米排气筒40000(无量纲)、20米排气筒4000(无量纲))。   

DA003排气筒上安装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建设单位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HJ882-2017)的相关要求,在P1排气筒上设置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每月监测一次,颗粒物每季度监测一次;在P2排气筒上设置监测点位,氯化氢每季度监测一次;在P3排气筒上设置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每月监测一次,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年监测一次;在P4排气筒上设置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每月监测一次,氨、臭气浓度每年监测一次。②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罐区、装卸区、危废间、菌渣库、污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废气,其污染物及排放量分别为挥发性有机物4.156吨/年、颗粒物1.763吨/年、氯化氢0.084吨/年、氨0.125吨/年、硫化氢0.004吨/年、臭气浓度(无量纲)。

生产车间密闭,定期洒水降尘;加强生产管理,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避免废气外逸;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和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20无量纲),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0.2毫克/立方米),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6毫克/立方米)。

建设单位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酵类制药工业》(HJ882-2017)的相关要求,在厂界上风向、下风向设置监测点位,对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氨、硫化氢每半年监测一次。2废水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水6048立方米/年、清罐废水400立方米/年、1#MVR浓液废水110960立方米/年、2#MVR浓液废水96495.48立方米/年、真空泵排水360立方米/年、车间冲洗废水2400立方米/年、酸液及碱液吸收塔排水1350立方米/年、水吸收塔排水960立方米/年、生活污水2160立方米/年。厂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初沉-水解酸化池-EGSB厌氧反应-厌氧沉淀-A/O”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同生产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北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其水质中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硫酸盐、总氮、总磷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A级限值;氨氮排放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49-2010)绿地灌溉标准限值要求)后,由排水管网最终排至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须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第七师129团团部北侧20km处,设计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分三期建设,一期5000立方米/日,二期5000立方米/日,三期10000立方米/日。采用“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CASS池+二沉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夏季全部回用于园区工业用水和绿化灌溉用水,冬季部分用于园区工业用水,剩余部分尾水排入中水库,夏季继续进行回用,不外排。北区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3月完成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粗格栅下沉整改已于6月底完成),已具备进水条件,目前待运行规模5000立方米/日,由于北园区无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暂时未运行。拟建项目距离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区污水处理厂直线距离约2.8公里,项目废水最终排放量为727立方米/日,能够依托该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泵类、压缩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在70至95分贝之间。优先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并在基础上设置减振装置,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厂界环境噪声昼夜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厂界环境噪声昼夜监测。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及废机油桶(HW08,900-249-08)0.2吨/年、精馏残渣(HW11,900-013-11)1006吨/年、2#MVR残渣(HW11,900-013-11)3681.28吨/年、废活性炭(HW49,900-041-49)3600吨/年。厂区设置一座60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精馏残渣、2#MVR残渣等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废布袋(900-999-99)0.6吨/年,硫酸钾、磷酸二氢钾等原料的包装袋(900-999-99)71.34吨/年,废滤芯、过滤膜、过滤纸(900-999-99)0.1吨/年,污水处理站污泥(462-001-62)630.9吨/年,脱硫产物(废脱硫剂、过滤器渣)(900-999-99)0.24吨/年。废滤芯、过滤膜、过滤纸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脱硫产物(废脱硫剂、过滤器渣)交由环卫部门送至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③其他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主要为菌渣51164吨/年。菌渣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储存、运输等过程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可外售制肥。在危险废物鉴别未出结果时,从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④生活垃圾: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22.5吨/年。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距15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液氨、盐酸)发生泄漏事故;废包装桶内废油类危险废物、储罐及沼气管线发生泄漏、遇明火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的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分类分区贮存,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收集池中,导流槽、收集池、地面均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防渗。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液氨、盐酸,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仓库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罐区严格按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中相关规定,储罐设置在通风处,定期检查储罐的呼吸阀;在罐区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围堰,围堰内地面进行重点防渗,防止污染雨水和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生产车间及库房设置事故水管网,罐区围堰外设置导流沟并与事故水池连通,发生事故时,物料由事故水管网及导流沟排入厂区中部设置的500立方米事故水池,待事故解除后经调蓄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厂内划定禁火区,设置警示标志,设置有机气体在线监测报警连锁装置;组织专人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设备不正常运转;事故排放事先申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排放;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地下管道,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其他重点污染防治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米,渗透系数K≤1.0×10-7厘米/秒;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原料库、成品库,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简单污染防治区包括配电室、控制室、厂内道路,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即可。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液体物料和废水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

落实地下水、土壤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其中,在企业地下水流向上游厂界处设置1口对照监测井,在企业地下水下游厂界处设置1口污染扩散监测井,在企业地下水污染隐患区域(污水处理站)设置1口污染监控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控,每年平枯丰水期各监测一次。同时在厂区内设置1个深层土壤监测点、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监测频次为表层:每年1次,深层:每3年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0年8月19日取得了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氨基葡萄糖项目备案证》(五五工业园区(原料)备〔2020〕0010号);(22022年10月13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氨基葡萄糖项目总量指标的确认函》;(3)2022年10月13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新疆合源正达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氨基葡萄糖项目环保意见》。

0991-28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