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5号)、《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26号)和《兵团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兵环发〔2021〕42号)要求,兵团生态环境局受理了新疆骆蓄贸易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单位及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该公司满足试点要求,符合许可条件,现决定向新疆骆蓄贸易有限公司颁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许可证编号:6612023105
单位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环路527号院厂房
内1车间
法人代表:张宏
设施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环路527号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废物类别:900-052-31废铅蓄电池
经营规模:收集转运15000吨/年(贮存规模100吨)
有效期限: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