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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3日兵团生态环境局对兵团准东园区新建2×60万千瓦煤电机组项目等六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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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兵团准东园区新建2×60万千瓦煤电机组项目等六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3日-20228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兵团准东园区新建2×60万千瓦煤电机组项目

兵团准东产业园区煤电产业区及相关配套区

新疆兵准信泓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2030吨/小时高效超超临界参数一次再热变压直流炉,2×6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两排汽、单轴、间接空冷汽轮机,2×60万千瓦空冷式汽轮发电机。配套建设化学水处理系统、等离子点火系统、2台35吨/小时燃油启动锅炉、除灰渣系统等辅助工程,输煤系统、封闭条形煤场、渣仓、灰库等贮运工程。2台锅炉共设置1根210米高烟囱,近期年供热量6.149×106吉焦,年发电量6.6×106兆瓦时。项目劳动定员318人。采用四班两倒工作制度,每天工作20小时,全年工作8760小时。项目总投资5130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180万元,占总投资的9%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通过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脱硫效率不低于97.9%),该系统不设置GGH和烟气旁路,设置逆流式喷淋吸收塔、四层喷淋层和一层均布装置;粉尘通过高效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处理+湿法烟气脱硫协同处理(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956%);氮氧化物通过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装置处理(脱硝效率不低于85%),其中SCR系统催化剂三层运行,一层备用,汞及其化合物通过SCR烟气脱硝+高效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处理+湿法烟气脱硫协同处理(去除效率不低于70%),处理后的烟气由1210米的烟囱(G1-1)排放。磨煤机煤尘通过碎煤机室进出口设置的自动喷水抑尘装置和2个机械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0%)后,由240米高排气筒(G6-1G6-2)排放;2个石灰石粉仓粉尘通过石灰石粉仓仓顶设置的2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后,由220米高排气筒(G7-1G7-2)排放;3个灰库粉尘通过灰库设置的3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后,由320米高排气筒(G3-1-G3-3)排放;4个转运站粉尘通过转运站设置的10个机械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0%)后,由1035米高排气筒(G4-4-G4-10)排放;煤仓间粉尘通过煤仓间设置的12个机械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0%)后,由1230米高排气筒(G5-1-G5-12)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环保部《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SO2、颗粒物、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5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要求(不高于0.02毫克/立方米);氨排放浓度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SCR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2.5毫克/立方米以下”的要求;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不高于1级);其余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不高于120毫克/立方米)。在烟道上设置烟气测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确保对烟气量、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实施自动连续监测,每季度一次对汞及其化合物、氨、林格曼黑度进行自行监测。其余排气筒每季度一次对颗粒物进行自行监测。无组织废气:石灰石、尿素、干灰均采用专用汽车运进场内,全封闭运输;除灰系统采用气力输送方式将灰输送至封闭式灰库,采用罐式密闭汽车外运至综合利用点;煤炭由火车集装箱运输至厂内,煤炭的装卸、堆垛、存放及运输等环节均在封闭输煤栈道和封闭煤场内进行,封闭煤场内设置自动喷水抑尘装置,定期自动喷水抑尘及清扫;汽车在煤场内行驶速度不超过5千米/小时,行驶距离约200/辆次;运煤作业由专业单位承担并签订环境保护协议;柴油储罐装卸连接件动静密封点采用密封性好的无泄漏型阀门;定期对柴油储罐进行泄漏检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4毫克/立方米),厂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6毫克/立方米、任意一次浓度值≤20毫克/立方米)要求。在厂界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每季度对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一次自行监测;在厂界西北侧上风向、东南侧下风向各布设一个VOCs无组织在线监测点,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并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2)废水:项目建设212000立方米工业蓄水池,1300立方米的工业废水回用水池。循环泵冷却水、定排掺混冷却水排水、制氢站冷却水排水直接排入工业蓄水池回用于脱硫系统、输煤系统冲洗、斗轮机喷洒、渣库和灰库搅拌、灰库和煤场除尘;反渗透浓水排水、化学再生废水、凝结水系统再生废水经中和后回用于脱硫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过滤器、超滤装置及凝结水系统前置过滤器反洗排水、脱硝系统排水、厂房冲洗废水、未预见用水排水、油罐喷淋冷却排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混凝、澄清、气浮、过滤)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后,排入工业废水回用水池,回用于脱硫系统、输煤系统冲、斗轮机喷洒、渣库和灰库搅拌、灰库和煤场除尘;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低温多效闪蒸浓缩+压滤固化)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含煤废水经煤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回用;空气预热器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分批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锅炉酸洗废水委托酸洗公司进行处理。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出水口、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水口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监测,其中: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出口监测频次每月1次,监测指标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流量;脱硫废水排放口监测频次每月1次,监测指标pH、总砷、总铅、总汞、总镉、流量。(3)噪声:合理布局各产噪设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汽轮机、发电机、风机、水泵等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加装隔音罩,风机、泵类装置加装消声器;室内有噪声源的生产车间增设隔声门窗,增加吸声设计,墙体增加隔声、吸声材料;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送风机吸风口装设导流装置;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厂区新建一座30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脱硝废催化剂、废机油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厂区新建31000立方米的灰库,2100立方米的渣仓,1座储量1000 吨的脱硫石膏储库。建设单位分别与新疆五家渠鑫泽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和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库粉尘,定期送入新疆五家渠鑫泽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和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若综合利用不畅时,由运灰罐车运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于2021年投入使用,距项目区30公里,库容1000×104立方米,完全能满足项目堆灰要求,运输过程采用全封闭运灰罐车,并对运灰车进出厂前进行清扫,同时加强运输道路两侧绿化,减少运输扬尘和噪声污染;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滤膜收集后分区分类暂存于脱硫石膏储库,及时由厂家定期回收,或送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煤尘作为燃料送锅炉燃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石灰石粉尘作为脱硫剂回用;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原水净化站泥沙收集后运送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煤水处理系统煤泥回用于锅炉内掺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送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送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距约5公里。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888-2018)需对废弃除尘布袋、脱硫废水处理放系统产生的含盐固体废物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鉴定后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固废处置场;若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5)环境风险: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石油化工工程布置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进行,装置设施之间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和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生产装置区安装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对储罐的呼吸阀定期检查,以防损坏,油库区做重点防渗处理,周边设置围堰和集水沟,围堰内铺砌防腐蚀地面;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装置区,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排水系统事故池,三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的污水处理站;厂区建设160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兼做酸洗废水池),事故水池做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发生时产生的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中,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分批送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妥善处理。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严格按规范操作;在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库、生产车间、油库区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培训;厂内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酸洗废水池兼顾事故水池、危险废物暂存库、化学水处理车间、油库区、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区、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区;一般防渗区为汽机间、渣仓、脱硝设施区、综合水泵房、煤仓间、脱硫循环泵房、脱硫综合楼、锅炉间、石灰石仓、煤场、灰库、检修间及材料库;简单防渗区为厂区道路、办公生活区、空闲场地。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现行标准,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执行;简单防渗区,仅进行地面硬化。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污水的跑、冒、滴、漏,杜绝污水的外溢现象,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共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分别在拟建厂址上游东方希望现有水井作为背景值监测井、厂区下游沙南供水站和沙南供水队现有水井作为污染源扩散监测井,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在项目区及项目区主导风向下风向各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监测频次不少于每五年一次,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四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112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出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园区煤电等容量替代方案的复函》(国能综函电力〔2021164号)22022324日,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兵团准东园区新建2×60万千瓦煤电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兵发改能源发〔202270号)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兵团准东园区新建2×60万千瓦煤电机组项目总量指标的确认函》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兵团准东园区新建2×60万千瓦煤电机组项目的环保意见》。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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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泽路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

1万吨工业明胶和3千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一期)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

新疆泽路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年产1万吨工业明胶。主要建设制胶车间一座、洗皮和原料车间一座、水处理车间一座,配套建设实验室、倒班宿舍、食堂和办公楼等辅助工程,辅料仓库等储运工程。项目劳动定员146人。生产车间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4万元,占总投资的12.63%。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浓硫酸稀释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5%)送入碱喷淋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5%)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熬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5%)送入冷凝器冷凝、气液分离器处理后,废气送入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36%)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废液自然蒸发;粉碎和包装工段为全密闭生产,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5%)送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5%)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工段(格栅、初沉池、厌氧、缺氧、污泥池)均进行加盖密闭设计,臭气经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95%)送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90%)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蒸汽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一根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60%)后经专用烟道送至屋顶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蒸汽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4.9千克/小时、硫化氢:0.33千克/小时、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45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饮食业单位限值要求。建设单位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的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每半年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硫酸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开展一次自行监测。无组织废气:洗皮车间为全密闭设计,车间内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雾化喷雾装置喷洒除臭剂,增加喷洒除臭剂频率;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排出室外;碱液配置在密闭的搅拌罐中进行;制胶车间熬胶、浓缩、粉碎包装过程均在全密闭车间内进行,加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熬胶工序的胶锅为密闭式,保证熬胶工段管道密闭,规范操作,尽量减少开盖次数;加强各密闭收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废气收集效率;定期在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产臭工段喷洒除臭剂;废胶渣、废沉渣均采用桶装并加盖收集存放,日产日清,减少在厂区堆存时间;加强厂区绿化和运输道路路面养护。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要求(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毫克/立方米、硫酸雾:1.2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4毫克/立方米);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毫克/立方米)。厂界下风向设置一个监测点,每年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开展一次自行监测。2废水:厂区建设一座21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初沉+调节池(兼做水解酸化池)+气浮池+A2/O生化+二沉池”,一座6立方米的隔油池和一座20立方米的化粪池。浸碱废水和浸酸废水经3次循环利用后,与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锅炉排水、锅炉软水制备装置废水、胶液过滤澄清废水、浓缩废水和烘干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格栅+初沉(中和、絮凝)”处理后,26100.83立方米/日的废水回用于洗皮工序,剩余1962.7157立方米/日的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兼做水解酸化池)+气浮池+A2/O生化+二沉池”继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与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满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最终排入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须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

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音器,各类泵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布局,噪声源集中布设;厂区周围进行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厂区设置一座2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在污水处理站东南角设置1座150立方米的废胶渣储存间、1座60立方米的废沉渣储存间及1座15立方米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胶渣暂存于废胶渣储存间,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化肥厂综合利用,日产日清;洗皮沉渣暂存于废沉渣储存间,清运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处理,日产日清;废过滤布袋、废过滤膜、废树脂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清运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处理;除尘器收尘灰、实验室废样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污泥压滤机脱水至60%后送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5)环境风险:厂区平面布置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的设置;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包装标志满足《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要求;储存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运输过程满足《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要求,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仓库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天然气管线采用厚壁管,阀门采用进口无泄漏阀门,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仪,并设置紧急切断设施;厂区设置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火灾,采取相应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置应急防护设施;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每个分区留有搬运通道;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厂区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生产装置区设置事故水管网,硫酸储存区周围设置高度为0.6米的围堰,围堰内铺砌防腐蚀地面、设导液沟,导液沟通过管道与厂区南侧设置的一座容积为7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相连,发生事故时,泄漏液体和事故废水经导液沟和事故管网流入事故水池内,事故解除后,调蓄送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厂区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的巡查和检修,在污水处理站旁配套建设1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应急池,用于存储污水处理站故障时的废水,故障解除后,废水调蓄进入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厂区雨水总排口、污水管道总排口设置截止阀,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间、原辅料库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根据每个厂区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平面布局情况,将厂区分为三类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非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2#车间、3#车间(包括污水处理站及应急池)、事故水池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库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重点污染防治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米,渗透系数K≤1.0×10-7厘米/秒;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1#车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非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厂区道路、倒班宿舍、门卫室、配电室、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即可。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源头监控,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保护项目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在项目区上游4.6公里处、下游3公里和厂址内污水处理站下游5米处各设置1口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对水井水质开展跟踪监测,监测频次1年一次,事故状态下连续监测。在项目区内污水处理站下游5米处各布设一个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土壤开展跟踪监测,监测因子为重金属和pH值,监测频次为每5年一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的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和调查对象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1年9月23日,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出具了备案证明(二师经开区备〔2021〕75号);(2)第二师铁门关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新疆泽路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工业明胶和3千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3)第二师铁门关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疆泽路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工业明胶和3千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一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与替代削减量的确认函》。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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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林果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石硫合剂项目(一期)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新疆林果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绿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拟建2条石硫合剂生产线和1条涂白剂生产线,配套建设1台4吨/小时燃气锅炉,1座生石灰库房、1座石硫合剂库房、1座硫磺库房、1座涂白剂库房、6个石硫合剂水剂储罐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劳动定员30人,采用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300天。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03.5万元,占总投资的10.17%。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1#-2#石硫合剂生产车间反应釜产生的废气均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各经一套“UV光氧除臭机+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85%)处理后,各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废气中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10毫克/立方米);3#涂白剂生产车间产生的研磨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由一根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60%)后经专用烟道送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饮食业单位限值要求。建设单位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HJ862-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的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加强生产管理,确保设备的密闭性;所有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换气系统,连续运行,减少废气在车间内的累积;生产车间密闭,定期洒水降尘,投料时轻拿轻倒,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和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企业边界限值0.03毫克/立方米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毫克/立方米)。厂界下风向设置一个监控点,每年对硫化氢、颗粒物开展一次自行监测。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锅炉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水)和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与锅炉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水一并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排入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3)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离心机、灌装机、包装机、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8095分贝之间。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或减振措施,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厂区周围进行绿化。在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荧光灯管(HW29,900-023-290.2/年、废活性炭(HW49,900-039-490.2/年、废机油(HW08900-249-080.5/年、废机油桶(HW08900-249-080.2/年。废荧光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存放在厂区东南角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桶(263-001-07150/年、不合格产品包装袋(263-001-073/年、除尘灰(263-001-661.34/年、实验室固废(263-001-990.25/年。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在厂区东南角50平方米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原料包装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合格产品包装袋交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实验室固废集中收集后,掺入石硫合剂或涂白剂作为产品外售;除尘灰集中收集后,掺入涂白剂作为产品外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4.5/年。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5)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硫磺粉尘燃爆、石硫合剂泄漏,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包装标志须满足《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要求;储存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运输过程满足《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要求,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各类原料库房设专人管理,原辅材料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置应急防护设施;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每个分区留有搬运通道;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加强硫磺原料仓库通风排气能力,并在仓库设置4台防爆型轴流风机,增加换气次数,每日通风时间不少于4小时。

厂区设置一座160立方米的事故池,池底采取防渗措施,暂存事故状态下泄漏的石硫合剂液体。待事故解除后,事故池里的上清液回用于石硫合剂晶体及水剂的生产,其余部分用于涂白剂生产,不得随意排放。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间、生石灰库房、硫磺库房、生产车间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6)地下水及土壤: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根据每个厂区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平面布局情况,将厂区分为三类污染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硫磺库房、事故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防渗系数K1×10-7厘米/秒”;石硫合剂库房、生石灰库房、涂白剂库房、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防渗系数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区、辅助用房区、绿化区等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生产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即可。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源头监控,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保护项目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在厂区上游设置1个背景点、在项目区设置1个监控点、在厂区下游设置1个监控点,定期对水井水质开展监测,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一次;在厂区内设置1个土壤监控点,每年开展一次监测。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的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和调查对象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项目于2022124日取得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备案证明(二师经开区备〔20227号)

2)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疆林果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石硫合剂项目(一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与替代削减量的确认函》;

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林果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石硫合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0991-289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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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

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一条40000吨/年橡胶用软质炭黑生产线,配套设置一台35吨/小时尾气回收锅炉。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劳动定员150人,工作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年工作时长8000小时。项目总投资26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0万元,占总投资的5.44%。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尾气回收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燃尽风技术+SNCR-SCR组合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油储罐设置呼吸气收集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经风机送至尾气燃烧炉燃烧。尾气燃烧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燃尽风技术+SNCR-SCR组合脱硝”处理后进入干燥机干燥湿炭黑粒子,形成的干燥烟气经“排气袋滤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油锅炉限值(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要求;氨逃逸浓度参照执行《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2021)(氨逃逸浓度低于2.28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

项目装置区设有负压吸尘系统,吸尘系统由一台再处理风机和包装吸尘风机组成,再处理风机将提升机、筛选机、风选器、磁选机、产品贮罐等设备腔体内的炭黑尘吸至再处理袋滤器回收,包装吸尘风机将包装口、包装间及设备检修时飞扬或散落的炭黑吸送至再处理袋滤器回收处理。经再处理袋滤器过滤的含尘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炭黑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炭黑尘:18毫克/立方米)要求。

石灰石粉仓仓顶呼吸孔安装过滤布袋,颗粒物经布袋过滤后通过1根仓顶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3.5千克/时)要求。

DA001、DA002排气筒上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建设单位须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的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各生产工序均为密闭状态,且均设置负压风机,仅包装工序有无组织逸散废气,通过负压风机抽吸返回至产品;原料油储罐装卸连接件动静密封点采用密封性好的无泄漏型阀门。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VOCs: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6毫克/立方米,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毫克/立方米)要求2)废水:厂区内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30吨/时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均质调节池+缺氧水解池+接触氧化池(二级)+二次沉淀池+机械过滤器”的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急冷工段和脱硫工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园区下水管网最终排入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工作于高噪声环境的工作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包括佩戴耳罩、防声耳塞等起隔声作用的防声用具;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新建1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清罐油泥五年清理一次,交由专业的且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理、转移和处置。

废包装袋、废旧耐火材料、废滤袋、脱硫石膏、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含铁屑炭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暂存于厂区西北角新建的300平方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其中废包装袋定期由当地废品回收站回收;废旧耐火材料、废滤袋、污泥送至园区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脱硫石膏和含铁屑炭黑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一二九团五五新镇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一二九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距约5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原料油储存发生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和炭黑尾气泄漏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各种建筑物及装置的防火防爆设计严格执行最新版本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等相关规范;可燃液体储罐应维护好液位计,使其指示准确,设置高液位报警器,并设置自动连锁系统可切断进料装置;装置区、罐区以及其他存在潜在危险需要经常观测处,设置火焰探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仪,并相应配置适量的现场手动报警按钮;设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管网环状布置,消防通道环型布置。

大面积炭黑尾气泄漏,迅速切断相关连接电源,疏散员工,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同时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排入应急事故池,待事故解除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库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库内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应急事故水池中,导流槽、收集池、地面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6年 第7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

厂区东南侧设置一座容积为27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水池,发生事故时,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泵入应急事故水池,待事故解除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

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对生产工段各装置设置流量、压力检测与控制系统。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罐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急事故水池,采取复合防渗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包括仓库、锅炉房、维修间、循环冷却水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等,采取复合防渗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采取一般性的地面硬化措施。

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其中,在厂区地下水上游厂界处设置1口对照监测井,在厂区地下水下游厂界处设置1口污染扩散监测井,在厂区污水处理站设置1口污染监控井,定期对水井水质开展监测;同时在污水处理站设置1个深层土壤监测点、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罐区设置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对特征污染物石油烃等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表层:每年1次,深层:每3年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2022年8月2日,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0991-289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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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油田老区(第七师辖区)滚动开发项目

第七师境内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在春风油田老区(第七师辖区)内部署409口井(采油井401口、注水井8口),项目设计产能19.4万吨/年,新建集油管线100.5千米、注汽管线142千米、注水管线8千米、道路75千米,配套供配电、仪表自动化、视频监控等。

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及配套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项目生产及管理人员由春风油田采油厂内部调整,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1324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05万元,占总投资的10.3%。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施工期废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施工器械、建筑材料在固定场分类停放和堆存;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井场堆放时采用防尘布覆盖,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施工区域设置围栏,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焊接烟气采用焊接设备自带微型收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具备条件的井场尽可能利用区域电网供电,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禁止焚烧原油、废油品。②运营期废气:项目为稠油开采,无伴生气产生。项目管道集输流程均采用密闭管道集输,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口、管线接口、阀门、油罐等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做好采气井的压力监测及应急准备;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的密封点进行VOCs泄漏检测并建立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当检测到泄漏时,对泄漏源予以标识并及时修复。采取以上措施后,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2)废水:①施工期废水: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水和废弃泥浆全部带罐收集,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废水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成分简单,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不会对项目区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环保厕所,施工结束后由罐车拉运至风油田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②运营期废水:油田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油藏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全部运至春风联合站、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标准后用于回注地层。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和隔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施工期固体废物:项目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井场不设防渗泥浆池,产生的废弃泥浆、钻井废水储存于钢制储罐中,与钻井岩屑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妥善存放建筑原料等物品,不得失散在井场,焊接及吹扫废渣集中收集后送至第七师五五工业园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采用桶装密闭分类收集,由作业单位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生活垃圾依托新春基地处理;施工弃方全部用于回填周边洼地或场地平整。各作业单位在完钻及钻机搬迁后,及时清理井场及其周围各种化学处理剂的空桶、水泥袋及废弃的钻井设备等物料,恢复原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②运营期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清罐底泥、清罐废渣、废防渗材料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原油,存在于集油管线内。

井场、站场防范措施:平面布置中将过载危险性相近的设施集中布置,并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按规定配置齐全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监测,保持完好可用;加强设计单位间的配合,做好衔接,减少设计失误;站场内的装置区、泵房等均为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区域内的配电设备应采用防爆型;根据各建筑物的不同防爆等级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井下作业事故风险预防措施:设计及建设阶段,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固井作业时要求选用优质水泥浆固井,保证固井质量合格;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而泄漏物料和落地原油应及时回收、处置。

原油管道集输事故风险预防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监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新建管线跨越道路、沟渠等应根据《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敷设;定期对集输管线进行超声波监测,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泄漏事故的发生;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能够及时截断上下游管段,以减少事故时油气的释放量,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

单井拉油运输风险预防措施:配备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车辆在采出液装卸过程中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行车途中应勤检查,若有原油泄漏,应查找泄漏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液体继续泄漏,受到污染的土壤要全部回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井喷及管线泄漏等事故状态下会产生落地油。原油落地后,上层能收集的原油回收送至春风联合站、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无法收集的原油和受侵染的土壤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转运、处置。

项目属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油管理一区管辖,《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0年11月在第七师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6607-2020-068-L),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公司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事故预防措施。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将井场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开发范围、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现状监测情况,在春风油田老区上游、老区内、老区下游各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2次;在老区内井场周围的耕地、地方公益林内各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石油烃,每3年监测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2022年7月27日,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对春风油田老区(第七师辖区)滚动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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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油田614-4块产能建设工程

第七师境内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前三年新建产能3.23万吨,累积产油23.11万吨,采出程度12.42%。共部署油井27口,新建油井26口,利用老井1口(排614-平2井),其中水平井17口,定向井9口;新建井场19座(1井式井场13座、2井式井场4座、3井式井场2座);新建Φ88.9×6集油管线6.5千米、Φ159.3×7集油管线2.8千米、新建Φ219.1×7集油管线2.3千米;新建D88.9×8注汽管线4.26千米、新建D114.3×11注汽管线3.24千米、新建D140×13注汽管线5.63千米;新建道路总长4.5千米,采用砂石路面;新建光缆ADSS 24芯2.0千米,新建光缆ADSS 8芯1.0千米;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视频监控等工程。

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生产及管理人员由春风油田采油厂内部调整,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5361.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1.8万元,占总投资的17.9%。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施工期废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施工器械、建筑材料在固定场分类停放和堆存;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井场堆放时采用防尘布覆盖,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施工区域设置围栏,加强路面养护,控制车速,施工场地、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焊接烟气采用焊接设备自带微型收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具备条件的井场尽可能利用区域电网供电,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禁止焚烧原油、废油品。②运营期废气:项目为稠油开采,无伴生气产生。项目管道集输流程均采用密闭管道集输,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口、管线接口、阀门、油罐等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做好采气井的压力监测及应急准备;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的密封点进行VOCs泄漏检测并建立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当检测到泄漏时,对泄漏源予以标识并及时修复。采取以上措施后,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2)废水:①施工期废水: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水和废弃泥浆全部带罐收集,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废水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成分简单,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不会对项目区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环保厕所,施工结束后由罐车拉运至风油田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②运营期废水:油田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油藏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全部运至春风联合站、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标准后用于回注地层。转移车辆安装GPS全程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消音设施和隔声设备;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检查,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施工期固体废物:项目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井场不设防渗泥浆池,产生的废弃泥浆、钻井废水储存于钢制储罐中,与钻井岩屑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妥善存放建筑原料等物品,不得失散在井场,焊接及吹扫废渣集中收集后送至第七师五五工业园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采用桶装密闭分类收集,由作业单位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和处置;施工弃方全部用于回填周边洼地或场地平整。各作业单位在完钻及钻机搬迁后,及时清理井场及其周围各种化学处理剂的空桶、水泥袋及废弃的钻井设备等物料,恢复原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②运营期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落地油、油泥(砂)、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原油,存在于集油管线内。

井场、站场防范措施:平面布置中将过载危险性相近的设施集中布置,并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按规定配置齐全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监测,保持完好可用;加强设计单位间的配合,做好衔接,减少设计失误;站场内的装置区、泵房等均为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区域内的配电设备应采用防爆型;根据各建筑物的不同防爆等级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井下作业事故风险预防措施:设计及建设阶段,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固井作业时要求选用优质水泥浆固井,保证固井质量合格;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而泄漏物料和落地原油应及时回收、处置。

原油管道集输事故风险预防措施: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监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新建管线跨越道路、沟渠等应根据《原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敷设;定期对集输管线进行超声波监测,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泄漏事故的发生;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能够及时截断上下游管段,以减少事故时油气的释放量,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

单井拉油运输风险预防措施:配备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车辆在采出液装卸过程中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行车途中应勤检查,若有原油泄漏,应查找泄漏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液体继续泄漏,受到污染的土壤要全部回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井喷及管线泄漏等事故状态下会产生落地油。原油落地后,上层能收集的原油回收送至春风联合站、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无法收集的原油和受侵染的土壤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转运、处置。

项目属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油管理一区管辖,《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0年11月在第七师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6607-2020-068-L),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公司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事故预防措施。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将井场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开发范围、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现状监测情况,在排614-4井场上游、老区内、老区下游各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年2次;在排614-4井场周围设置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石油烃,每3年监测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2022年7月27日,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对春风油田614-4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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