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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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新疆泽田龙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矿源腐植酸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兵环审〔2022〕25号 | 2022-7-25 |
2 | 关于新疆东彩纺织产业园(印染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兵环审〔2022〕26号 | 2022-7-25 |
3 | 关于阿拉尔市七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织布及配套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兵环审〔2022〕27号 | 2022-7-25 |
4 | 关于新疆泽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水性环保漆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兵环审〔2022〕28号 | 2022-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