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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7日兵团生态环境局对新疆东彩纺织产业园(印染车间)建设项目等四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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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东彩纺织产业园(印染车间)建设项目等四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77日-20227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东彩纺织产业园(印染车间)建设项目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东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为扩建工程,拟建设年产梭织全棉色布3300万米、梭织涤纶染色印花布16500万米。建设内容包括涤纶印染车间一座,全棉漂白、丝光、染色车间一座,配套建设仓库、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公用辅助设施。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组成。项目建成后年产19800万米高档纯棉、涤纶梭织染整色布及印花布。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共20种。根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不同性质,在厂区内分别建设仓库(1#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均由有资质的社会车辆或生产厂商采用汽车、槽车等运输至厂区,卸车后送至各仓库储存。厂内库房与生产装置之间的运输采用人力和人力叉车运输。印染项目生产工艺以织造坯布为原料,通过前处理(包含涤纶色布和棉色布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等工艺制成涤纶及棉染色色布、涤纶印花布产品。

项目供水依托开发区绿海水厂,水源为多浪水库;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中水回用系统排水经高级氧化处理后,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用电依托开发区电网;生产及采暖所用蒸汽由开发区盛源热电厂提供;天然气依托开发区天然气管网供应。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工作实行两班制生产,年工作日330天,有效操作时间7920小时。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98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预定型及定型工序产生的定型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2#涤纶印染车间定型废气经6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3#全棉染整车间定型废气经1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P4)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2#涤纶印染车间印花废气经3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P2)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甲苯≤40毫克/立方米、二甲苯≤70毫克/立方米)要求。3#全棉染整车间烧毛工序产生的烧毛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P3)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置于4#车间内,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处理装置处理后(除臭效率不低于80%),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5)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4.9千克/小时、硫化氢≤0.33千克/小时)要求。在P1、P2、P4排气筒上分别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P1、P3、P4排气筒上分别安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其他污染因子开展自行监测。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设施全部采用自动进料装置,设备及管道采取密闭输送、排液,固体物料投料采用负压投料器投料;磨毛废气经磨毛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定型废气、印花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车间内设置的通风换气系统排出。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甲苯≤2.4毫克/立方米、二甲苯≤1.2毫克/立方米)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30毫克/立方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4个)开展自行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一次;在厂房外设置1个监测点位开展自行监测,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一次;在新鑫物联城小区布设1个监测点开展自行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每半年监测一次。2废水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等工艺废水中高浓度有机废水(含特殊污染物)经预处理,与其他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印花废水、定型废气喷淋废水(须经隔油处理)、车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厂区新建的一座处理规模为7300吨/日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好氧/缺氧)+二沉池+气浮”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7130吨/日)汇入新建的处理规模为7300吨/日的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该系统采用“MBR超滤+RO反渗透”处理工艺,中水回用系统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中水回用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相关标准中最严格的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工段,中水回用系统排水(排放量约3430吨/日,全盐量2608毫克/升)经高级氧化处理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1(近期: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和表2(远期:2026年1月1日起)排放限值后,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职工生活污水混合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最终排入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须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新疆阿拉尔工业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5月建成投运,设计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一期5万立方米/日,二期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厂目前只启动一期工程,实际处理水量约22000吨/日,尚有约28000吨/日的处理余量,项目最终纳管排放废水量5208.4立方米/日,且全盐量低于《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要求,因此,项目所排废水能够依托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根据开发区拟入驻企业废水排放情况,适时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2022年3月11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市环审2022〕19号)。开发区拟配套建设一座库容为300万立方米中水库,用于接纳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灌溉期用于配套建设的碳汇林绿化灌溉。中水库为年调节,每年11月开始蓄水,至3月底蓄至满库,主要调节碳汇林第二年4-10月份用水,至10月底水库放空。该中水库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10月建成投运,届时可用于接收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冬季尾水)。中水库配套的1.5万亩碳汇林工程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尝试种植200亩泡桐,并采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进行灌溉,长势良好。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染料、助剂和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刮色坂白泥废机油废膜废抹布及废旧手套及抹布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2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次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烧毛废气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120平方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废次料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烧毛废气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其他固体废物项目投产后,棉染色废水预处理后产生的废盐和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阿克苏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距约为109公里。鉴别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距约19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稳定剂、保险粉(Na2S2O4)、冰醋酸(乙酸)、漂白水、天然气、双氧水、液碱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仓库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库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库内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应急事故池中,导流槽、收集池、地面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兵团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厂区3#车间北侧设置一座容积为18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发生事故时,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泵入应急事故池,经调蓄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对生产工段各装置设置流量、压力检测与控制系统。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库、仓库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应急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执行,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其他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场内道路,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绿化区、管理区,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其中,利用项目区西北侧上游水井(9团9连水井)作为背景值监测井,利用纺织服装产业区下游水井作为污染扩散监测井,并在厂内东南厂界处设置一口水井作为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综合污水处理站下游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对特征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2年6月20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新疆东彩纺织产业园(印染车间)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的确认函》;(2)2022年6月20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新疆东彩纺织产业园(印染车间)建设项目环保意见》。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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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市七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织布及配套印染项目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阿拉尔市七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生产针织布1.155万吨,二期生产涤纶化纤染色布4250万米、棉染色布4000万米、涤纶化纤印花布5000万米。建设内容包括针织车间一座、梭织染整车间一座、印花车间一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机修车间、仓库、办公室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组成。项目建成后,一期生产针织布1.155万吨,二期生产涤纶化纤染色布4250万米、棉染色布4000万米、涤纶化纤印花布5000万米。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共三十七种。根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不同性质,在厂区内分别建设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产品仓库,均由有资质的社会车辆或生产厂商采用汽车、槽车等运输至厂区,卸车后送至各仓库储存。厂内库房与生产装置之间的运输采用人力和人力叉车运输。织布项目(一期)生产工艺是将外购的原料涤纶丝(POY)、氨纶丝经加弹机假捻变形成为弹力丝,由大圆机将纱线构成线圈,再经纵向串套和横向连接交织成为针织布,最后经开幅检验整理后得到针织布产品。在此过程中有废丝、纤维尘、次品的产生。

印染项目(二期)以一期织造坯布为原料,通过前处理(包含化纤色布和棉色布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等工艺制成化纤及棉染色色布、印花布产品。项目供水依托开发区绿海水厂,水源为多浪水库;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部分出水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包括污水处理站排水和中水回用系统排水)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职工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用电依托开发区电网;生产及采暖所用蒸汽由开发区盛源热电厂提供;天然气依托开发区天然气管网供应。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工作实行两班制生产,年工作日330天,有效操作时间7920小时。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6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二期预定型及定型工序产生的定型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1#车间定型废气经3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由3根20米高排气筒(1-3#)排放2#车间定型废气经2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由2根20米高排气筒(4-5#)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1#车间烧毛工序产生的烧毛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6#)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要求。2#车间印花工序产生的印花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2套“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后由2根20米高排气筒(7-8#)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甲苯≤40毫克/立方米、二甲苯≤70毫克/立方米)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置于密闭车间内,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处理装置处理后(除臭效率不低于80%)由1根15米高排气筒(9#)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氨≤4.9千克/小时、硫化氢≤0.33千克/小时)要求。在1#-5#、7#-8#排气筒上分别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1#-6#排气筒上分别安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其他污染因子开展自行监测。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设施全部采用自动进料装置,设备及管道采取密闭输送、排液,固体物料投料采用负压投料器投料;针织废气经大圆机自带的集气罩(除尘效率不低于90%)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磨毛废气经磨毛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定型废气、印花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车间内设置的通风换气系统排出。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甲苯≤2.4毫克/立方米、二甲苯≤1.2毫克/立方米)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30毫克/立方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在针织车间厂房外设置1个监测点位开展自行监测,颗粒物每半年监测一次;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4个)开展自行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一次;在厂房外设置1个监测点位开展自行监测,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一次;在10团16连布设1个监测点开展自行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每半年监测一次。2废水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等工艺废水中高浓度有机废水(含特殊污染物)经预处理(碱减量废水采用酸析预处理,棉染色高盐废水采用络合萃取预处理),与其他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印花废水、定型废气喷淋废水(须经隔油处理)、车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送入厂区新建的一座处理规模为45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水解酸化+中沉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部分废水(2141吨/日)汇入新建的处理规模为2600吨/日的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该系统采用“砂滤+活性炭吸附+自清洗过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中水回用系统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中水回用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相关标准中最严格的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工段,剩余废水(合计约1580/日,全盐量2703.1毫克/升)排放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1(近期: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和表2(远期:2026年1月1日起)要求后,与中水回用系统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混合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最终排入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须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新疆阿拉尔工业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5月建成投运,设计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一期5万立方米/日,二期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厂目前只启动一期工程,实际处理水量约22000吨/日,尚有约28000吨/日的处理余量,项目最终纳管排放废水量3334立方米/日,且全盐量低于《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要求,因此,项目所排废水能够依托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根据开发区拟入驻企业废水排放情况,适时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2022年3月11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资源化利用及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市环审2022〕19号)。开发区拟配套建设一座库容为300万立方米中水库,用于接纳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灌溉期用于配套建设的碳汇林绿化灌溉。中水库为年调节,每年11月开始蓄水,至3月底蓄至满库,主要调节碳汇林第二年4-10月份用水,至10月底水库放空。该中水库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10月建成投运,届时可用于接收新疆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冬季尾水)。中水库配套的1.5万亩碳汇林工程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尝试种植200亩泡桐,并采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进行灌溉,长势良好。

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染料、助剂和危化品材料的内包装物、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刮色坂、白泥、废旧手套及抹布、废膜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203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次料、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84平方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一般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次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后由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固体废物项目投产后,高盐废水预处理后产生的结晶盐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阿克苏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距约为109公里。鉴别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运距约19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稳定剂、保险粉(Na2S2O4)、冰醋酸(乙酸)、漂白水、天然气、硫酸、双氧水、液碱、盐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仓库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库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库内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应急事故池中,导流槽、收集池、地面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兵团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厂区东北侧设置一座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发生事故时,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泵入应急事故池,经调蓄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对生产工段各装置设置流量、压力检测与控制系统。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库、仓库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染整印花车间、原料储存区、污水管沟、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执行,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其他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场内道路,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为绿化区、管理区、厂前区、针织车间,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其中,利用项目区上游9团9连水井作为背景值监测井、利用项目区下游9团3连水井作为污染扩散监测井,并在厂内东南厂界处设置一口水井作为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污水处理站下游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对特征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2年6月28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阿拉尔市七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织布及配套印染项目总量指标的确认函》;(2)2022年6月28日,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阿拉尔市七彩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织布及配套印染项目环保意见》。

0991-28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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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泽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水性环保漆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

新疆泽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型建材区,占地面积33333.41平方米。项目区南侧为新疆天山胡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铁门关市豪仁再生物资利用有限公司,西侧为新疆冠宇钢结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侧、北侧为未利用空地。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5°22′46.18″,北纬41°48′34.63″。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年产10万吨水性环保涂料及相关产品,包括:新建树脂生产线5条,生产规模为27000吨/年;油漆生产线12条,生产规模为12960吨/年;水性环保漆生产线3条,生产规模为4050吨/年;稀释剂生产线2条,生产规模为2700吨/年;真石漆生产线2条,生产规模为16200吨/年;腻子粉生产线2条,生产规模为31050吨/年;乳胶漆生产线5条,生产规模为5400吨/年;中性硅酮结构胶1条,生产规模为810吨/年;聚氨酯填缝发泡胶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为540吨/年;铁皮包装桶生产线2条,生产规模为135万个/年;塑料包装桶生产线2条,生产规模为121.5万个/年。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主要产品为7种树脂产品(高固体醇酸树脂、高固体丙烯酸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UV树脂、水性醇酸树脂、水性丙烯酸树脂、水性环氧树脂)、8种油漆产品(高固体醇酸树脂漆、高性能环氧防腐漆、油性原子灰、高固体丙烯酸漆、高固体聚氨酯漆、氨基漆、氟碳漆、氯化橡胶防腐漆)、6种水性环保漆产品(水性醇酸漆、水性环氧漆、水性原子灰、水性丙烯酸漆、水性聚氨酯漆、水性氟碳漆)、乳胶漆、稀释剂、真石漆、腻子粉、中性硅酮结构胶、聚氨酯填缝发泡胶、铁皮包装桶、塑料包装桶。项目劳动定员共87人,年工作270天,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2160小时。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万元,占总投资的3.88%。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有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树脂车间、油漆车间投料粉尘,树脂车间、油漆车间、生产车间、罐区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均排至RTO焚烧炉焚烧,燃烧废气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08吨/年、氮氧化物0.36吨/年、颗粒物0.15吨/年、非甲烷总烃4.539吨/年、苯乙烯0.052吨/年、二甲苯0.124吨/年、异氰酸脂类0.020吨/年、丙烯酸0.017吨/年、丙烯酸丁酯0.056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0.028吨/年、邻苯二甲酸酐0.214吨/年、VOCs5.05吨/年、氨0.019吨/年、硫化氢0.0004吨/年、臭气浓度(无量纲);油漆车间腻子粉投料产生的废气,其污染因子及排放量为颗粒物3.46吨/年;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其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13吨/年、氮氧化物0.61吨/年、颗粒物0.19吨/年;厨房油烟排放量为0.008吨/年。树脂车间、油漆车间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喷淋塔+RTO焚烧炉”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25高的排气筒(P1)排放。树脂车间、油漆车间、生产车间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收集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喷淋塔+RTO焚烧炉”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25高的排气筒(P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6焚烧装置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VOCs、异氰酸脂类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邻苯二甲酸酐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油漆车间腻子粉投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高的排气筒(P2)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8高的排气筒(P3)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在P1排气筒上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其他污染因子开展自行监测。2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树脂车间无组织粉尘0.09吨/年;油漆车间无组织粉尘0.78吨/年;污水处理站氨0.03吨/年、硫化氢0.001吨/年、臭气浓度(无量纲),生产车间、罐区及装卸区逸散的二甲苯0.033吨/年、非甲烷总烃0.442吨/年。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中;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时,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汽车按照标准采用适宜的装载方式,推广采用密封式快速接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漏管理;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和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HJ 1087-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94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在厂界四周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共4个)开展自行监测,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氨、硫化氢每季度监测一次。3)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酯化废水189立方米/年、油漆生产线设备冲洗废液0.38立方米/年、除油漆生产线外的其他生产线设备冲洗废水35.07立方米/年、化验室废水36立方米/年、软化水系统排水3297.05立方米/年、循环水系统排水472立方米/年、地面冲洗废水270立方米/年及生活污水1879立方米/年。油漆生产线设备冲洗废液经收集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区新建1座处理规模25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采用“A/O”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酯化废水、除油漆生产线外的其他生产线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纳管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污水最终排放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须在厂区废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建成投运,位于第二师30团团部(双丰镇)西南侧8.8公里处,设计规模为3.5万立方米/日,采用“粗/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一级A2/O+臭氧高级氧化+二级A/O+MBR工艺+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用于园区绿化、道路洒水和防护林灌溉等,尾水排至南侧中水库,用于荒漠生态灌溉进行回用。目前,园区投产企业少、污水量难以达到污水处理厂运营负荷的需求,采用污水处理厂内的500立方米/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作为3.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前的过渡处理设施,该设施采用“A2/O+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要求,可以满足周边企业排水简单工业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排放需求,由于现有企业主要污水均为生活污水,部分企业采取罐车拉运方式排入500立方米/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开发区将根据企业投产运行情况,适时启用3.5万立方米/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先期释放1.6万立方米/日处理能力,同时停止500立方米/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拟建项目距离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直线距离约2.8公里,项目废水最终排放量为22.8立方米/日,能够依托该污水处理厂处理4)噪声:噪声主要来自砂磨机、泵、风机、搅拌机和灌装机等,噪声源强在75至90分贝之间。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或减振措施;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风机管道安装消声器、设备本体安装隔音罩;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树脂滤渣(HW13,265-103-13)23吨/年、油漆滤渣(HW12,264-012-12)1.26吨/年、树脂油漆废滤网(HW49,900-041-49)0.1吨/年、废包装材料(HW49,900-041-49)6吨/年、废导热油(HW08,900-249-08)3吨/5年、废矿物油(HW08,900-249-08)0.5吨/年、废油桶(HW08,900-249-08)30个/年、废劳保用品(HW49,900-041-49)0.2吨/年。

厂区西南侧库房1内设置一座3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树脂滤渣、油漆滤渣、树脂油漆废滤网、废包装材料、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水性树脂滤渣(265-001-49)4吨/年,水性环保漆、乳胶漆滤渣(264-001-49)0.95吨/年,水性树脂、水性环保漆、乳胶漆废滤网(264-001-49)0.1吨/年,除尘灰(264-001-66)689.58吨/年,废滤袋(264-001-49)50个/年,污水处理站污泥(265-001-62)2.16吨/年。水性树脂滤渣,水性环保漆、乳胶漆滤渣,水性树脂、水性环保漆、乳胶漆废滤网等一般固体废物送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填埋处理;除尘灰返回生产工艺;废滤袋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吸污车抽吸送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11.75吨/年。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30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距约9.4千米。6)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主要为储罐及管线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罐区、事故水池防渗层破损后,各种危险物质下渗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的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分类分区贮存,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收集池中,导流槽、收集池、地面均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防渗。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二甲苯、石油碳九、200#溶剂油、醇酸树脂、二甲醚、丙丁烷、苯甲酸、苯酐、季戊四醇等,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仓库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

原料罐区、产品罐区严格按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中相关规定,储罐设置在通风处,定期检查储罐的呼吸阀;在罐区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围堰,围堰内地面进行重点防渗,防止污染雨水和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生产车间及库房设置事故水管网,罐区围堰外设置导流沟并与事故水池连通,发生事故时,物料由事故水管网及导流沟排入厂区中部设置的150立方米事故水池,待事故解除后分时段、限流进入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理。厂内划定禁火区,设置警示标志,设置二甲苯、有机气体在线监测报警连锁装置;组织专人进行巡回检查,严禁设备不正常运转;事故排放事先申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排放;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7)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正),根据每个厂区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平面布局情况,将厂区分为三类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非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原料、成品罐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地下管道,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计,其他重点污染防治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米,渗透系数K≤1.0×10-7厘米/秒;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库房1、库房2、装卸区、锅炉房、循环水站、排水沟,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厘米/秒;非污染防治区包括附属用房1、附属用房2、倒班宿舍、值班室、厂内道路,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即可。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液体物料和废水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依托开发区现有地下水跟踪监测井N-1(E85°23′28.23″,N41°49′5.19″)、N-7(E85°21′43.12″,N41°46′11.03″)、W-1(E85°24′26.26″,N41°49′58.62″)作为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控,监测频次每年一次;在项目区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监测频次不少于1次/5年,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的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和调查对象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2021年12月1日,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新疆泽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水性环保漆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备案证明》(二师经开区备〔2021〕82号);(2)2022年6月24日,第二师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新疆泽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水性环保漆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的确认函》;(3)2022年6月24日,第二师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新疆泽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水性环保漆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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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泽田龙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矿源腐植酸系列产品项目

第十三师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树泉产业园东区

新疆泽田龙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以风化煤为原料,建设腐殖酸盐(腐殖酸钠、腐殖酸钾)生产线及1条有机肥生产线;年产腐殖酸钠固体肥15000吨、腐殖酸钾固体肥15000吨、腐殖酸钠液体肥10000吨、腐殖酸钾液体肥10000吨、生物有机肥10000吨。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各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包括成品库、原料库、原料煤库等,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设施、食堂、值班室等。项目供水、排水、供电等依托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产品为腐殖酸钠和腐殖酸钾固体肥及液体肥,生物质有机肥,其中,腐殖酸钠固体肥产品满足《腐植酸钠产品质量标准》(HG/T 3278-2018),腐殖酸钾固体肥产品满足《腐植酸钾产品质量标准》(GB/T 33804-2017),生物质有机肥产品满足《有机肥产品质量标准》(NY525-2012),腐殖酸钠和腐殖酸钾液体肥产品满足《含腐殖酸水溶肥料产品质量标准》(NY1106-2010)。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05天,共计7320小时。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占总投资的2.7%。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有组织废气2条备料工序生产线的破碎机、筛分机等产尘设备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5%),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集气风管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99%),分别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压力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99.2%),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腐殖酸盐生产过程中研磨、筛分、包装工序各产尘节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5%),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集气风管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99%),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对有机肥生产腐熟发酵区域密闭并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5%),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集气风管送入生物脱臭滤塔吸附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95%),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混配、造粒工序各造粒机、混配设备、筛分机等产尘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5%),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集气风管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效率不低于98%),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氨:4.9千克/小时,硫化氢:0.33千克/小时,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DA003排气筒上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每半年一次对DA001、DA002、DA004、DA006排气筒颗粒物进行自行监测,每半年一次对DA005排气筒氨和硫化氢进行自行监测。无组织废气:项目设置密闭式原料煤库,降低风化煤装卸高度,风化煤堆场设置喷雾洒水设施;动物粪便在进入发酵工序前喷洒生物除臭剂,每次仅购买一个生产周期的量;各生产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并定期洒水降尘;选用与设备配套的集气装置,加强车间通风系统的通风能力,厂区种植绿化隔离带,加强洒水降尘措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不低于60%)后经专用烟道送至屋顶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毫克/立方米);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饮食业单位限值要求。2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园区管网排入柳树泉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或减振措施,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一同暂存于厂区3#生产车间内西侧16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未分类收集的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备料工序除尘灰拉运至原料库房,作为原料再次利用;压力喷雾干燥设备除尘灰、腐殖酸盐生产过程中研磨、筛分、包装工序除尘灰作为腐殖酸盐生产原料回用;有机肥生产混配、造粒工序除尘灰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回用;废旧滤袋定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柳树泉农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距10公里。5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严格划分生产装置的危险区域及危险等级,合理总图布置;选用特种耐腐蚀工艺设备;原料库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项目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对生产工段各装置设置流量、压力检测与控制系统;配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在原料库、生产设备、生产车间设置安全连锁装置及报警器,配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定期对蒸汽管道进行管理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制定醒目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原料库设专人管理,氢氧化钠、氢氧化钾、风化煤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在存储区域四周设置环形导流沟,并设置截留阀、收集池、防渗围堰,防止泄漏事故影响范围扩大。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内部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设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项目生产区西侧设置一座容积为7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厂区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范措施,发生事故时,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泵入应急事故池暂存,事故解除后分批次返回生产工段,不外排。

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间、原料库、生产车间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按照项目工艺、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厂区分为三类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原料库、应急事故池,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库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现行标准,其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煤库,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绿化区域等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生产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即可。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源头监控,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保护项目区及下游地下水环境。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在项目厂区内、上游和下游各设置1口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水井水质开展跟踪监测,监测频次不少于每年一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一、农林业24、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十一、石化化工5、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1)项目于2020年6月15日取得了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明(师发改(2020)备〔56〕号)

2)2022年6月27日,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新疆泽田龙农业科技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矿源腐殖酸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