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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3日 信息来源: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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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413日我局拟对下列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413日-20224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1-289925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兵团生态环境局

    编:83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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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新扩北区220kV输变电工程

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新扩北区220kV输变电工程位于第七师128团、129团、和130团境内。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诚甄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新扩北区220kV输变电工程位于第七师128团、129团、和130团境内。线路起点为五五中心220千伏变电站,坐标为:东经84°5310.651″、北纬44°4821.053″;终点为五五工业园区新扩北区220千伏变电站,坐标为:东经84°4613.761″、北纬45°0208.033″。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为五五中心变-五五工业园区新扩北区变单回22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约35公里,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单边挂线,另一侧备用。导线为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两根24OPGW-15-120-1型光纤复合地线,地线逐基接地,共设杆塔101基。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4540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161750平方米,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裸土地)、耕地、林地。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项目总投资54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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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场电网改造项目-柳沟220kV输变电站扩建项目

第七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场电网改造项目-柳沟220kV输变电扩建项目位于第七师125团、129团和130团境内。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诚甄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场电网改造项目-柳沟220kV输变电扩建项目位于第七师125团、129团和130团境内。线路起点为五五中心220千伏变电站,坐标为:东经84°5312.053″、北纬44°4815.472″;终点为220千伏柳沟变电站,坐标为:东经84°3046.613″、北纬44°4619.744″。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为五五中心变-220千伏柳沟变双回22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约35.828公里,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导线为2×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两根48OPGW-15-120-2型光纤复合地线,地线逐基接地,共设杆塔127基。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8290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71100平方米,占地类型为未利用地(裸土地)、耕地。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项目总投资116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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