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兵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兵环发〔2014〕75号)、《关于修改完善〈兵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部分条款的通知》(兵环发〔2017〕7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991-2896717(兼传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核准经营内容 | 拟核准经营规模 | 拟核准 经营方式 | 拟核准 有效期 |
1 | 新疆宣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52-011-11 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252-014-11 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焦油、252-016-11 煤沥青改质过程中产生的闪蒸油450-003-11 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900-013-11其他精炼、蒸馏和热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状残余物 | 煤焦油500000t/a | 收集、 贮存、 利用 | 5年 |
2 | 和静亿达物资再生利用回收有限公司 | 251-001-08、251-005-08、900-199-08、900-201-08、900-203-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 | 废油100000t/a | 收集、 贮存、 利用 | 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