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9〕33号)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推荐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二、公示内容:按照评审条件,综合各推荐对象的主要业绩,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先进集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环境监察支队。先进个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环境监测站,孙志勇。
三、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反映拟推荐单位及个人存在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要求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
电话兼传真:0991-2890217
电子邮箱:53963937@qq.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