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52号
督 办 通 知
第九师环境监察支队:
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2017年7-11月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显示,你师新疆绿翔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超标0.035倍;氮氧化物超标0.1倍。
为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相关要求,请你支队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请你队于2018年1月18日前将对该企业的查处情况上报我队。同时,此督办通知已通过兵团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派发至九师环境监察支队舒平账户,请你支队按照移动执法相关程序同步办理。
附件:兵团7-11月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气监测数据审核表
兵团环境监察总队
2017年12月29日